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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嫖娼,事后和女子成为朋友,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
男子,卖淫嫖娼,女子男子去嫖娼,事后和女子成为朋友,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派出所的同志耐心向他们解释说,他们嫖娼已经成立,不存在撤回罚款的可能。因为派出所认定嫖娼有两个条件:
非婚发生性关系。
有金钱交易。
这两点,他们都符合。所以认定他们存在嫖娼行为是成立的,不能撤销处罚。至于他们嫖娼后成为男女朋友,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希望他们认清事实,改过自新,接受处罚,成家后遵守法律。
那女子哭哭啼啼,说是因为家里有人大病,没有钱了才出此下策。
民警亲自上门了解情况,确实如她所言。她只有母亲和弟弟,没有父亲。弟弟胸腔内有一肿瘤需要开刀,所以才从出来卖。
民警了解情况后,也是很同情,遂改为每人罚款2000的处罚。
后来,那女子嫁给了男子,男子家里还是比较富裕的,他帮医治了她的弟弟,幸运的是,她弟弟胸腔内的肿瘤是良性的,摘除后就好了。
所以,针对题主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
1.嫖娼是嫖娼,不管后来成为男女朋友还是怎么样。
2.认定嫖娼的两个条件是:一是发生关系,二是有金钱交易。满足这两点,就可以认定为嫖娼,嫖娼就是违法。
3.在法理学上,法不咎既往。但是,既往已经成为事实,法律依据作出处罚,后来情形发生变化,法照样起作用。
基于此,虽然男子嫖娼,后来又发展成为男女朋友,但是他们嫖娼已经成为事实,违法已经是铁定的事实,是不能更改他们违法的既定事实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古话说得好“戏子无情,婊子无义”,我觉得能跟失足女成为朋友,这份友谊的真诚度肯定是要打折扣了。这个男人还是擦亮眼睛吧,是个有家庭的人,就好好经营自己的家庭。要是还没成家了,还是要去找一个良家妇女了。总之,嫖娼没被抓住就谢天谢地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不要等到覆水难收才追悔莫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正好有这样的瓜,大家可以吃一下。
我原来有个同事,喜欢去夜总会这样的地方,由于经常去,也经常点同一个小姐,这一来二去的就熟悉了,相互之间似乎还有了感情。然后,那女的就从良了,跟那个同事住一起了。只是,他们最终还是分手了。
当年他们都是二十多岁,三十岁不到的样子,年轻得很。
那小姐从良后,就没有了工作,我同事就养着她。当时这同事的工资大概就4000块,这工资养一个人都够呛,两个人生活靠一个人的收入,日子过得入不敷出。但是,这小姐其实也没嫌弃我同事,只是我这嫖客同事,确实能力有限,但又眼高手低。
刚开始的时候,这同事跟那女的,过得倒也像一对小夫妻。他们之间问题的爆发,是这同事被开除之后,开除的当天,就搬家的问题,两个人发生了争吵。搬家肯定是需要钱的,而且同事失去了工作,没钱租房子。
那女的当时的意思就是,她从夜总会出来是打算跟我同事过日子的,不是跟他一起睡大街的。倒也是,混夜总会的女孩子,哪个不是物质主义金钱至上?这女人从夜总会出来,跟我同事几年在一起,自己的钱也都补贴光了,我同事被开除,他愣是没有一点应急之道,女人不生气才怪。
后来没办法,这同事就给家里打电话,我在一边听着。
从同事的跟他父亲的对话中,我大概可以猜出,同事跟家里的关系极差,都是各顾各,父母不管儿子,儿子不管父母那种。所以,当我同事问他父母要钱的时候,他父母的态度也很明确,没有钱。同事的话也很绝,他说现在如果你们不帮我,将来你们死了我也不管。
然后,电话就中断了,我在一边听得尴尬,那女的也是,一声不吭。
我想说的是,一个大男人,本身能力极其有限,他居然还隔三差五去混夜总会,工资和借来的钱全丢里面去了,这样的人,可能会让一个女人暂时感动,但长远来看,这种行为就是给日后的生活埋下炸弹。
同事被辞的那一年,没有收入,债务全面爆发,女人要跑。而这一切,似乎早就注定。
要说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我觉得肯定是违法的,但是这个违法仅仅限于他们之前的交易。这种行为属于一般嫖娼,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通常根据《治安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
这类事情,还必须有现行,抓贼抓赃,捉奸捉双,如果没有现行,谁也不会管。
再说一个相关的事情,那是2019年,我去某地参加庭审,晚上在当地过夜,找了一个洗脚按摩的地方。当时跟我洗脚按摩的小姐,她和她老公不仅有卖淫嫖娼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他们最后还结为了夫妻,是领了证的那种。
那小姐跟我说的时候,我都惊掉了下巴。
洗完脚后,小姐暗示我可以来全套,我拒绝了。我问她,我说你老公知道你这么做吗?小姐说知道的,而且她老公并不会因此吃醋。倒是她老公在外面乱搞,她会吃醋。这就奇怪了,小姐在外面明目张胆的卖,而自己的老公不能乱偷吃。
我问她,如何判断你老公有没有在乱偷吃呢?
小姐说,她会检查她老公的床上行为,她说男人长时间没有夫妻生活,就一定有存货,她就检查这个。那小姐醋劲很大,她说她有一次要剪掉她老公的命根子,原因就在于他可能不老实了,夫妻生活做得不尽兴,不彻底。
我顿时就无语了。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嫖娼卖淫行为,不可能根治,这种事情古已有之,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彻彻底底的消除,因为这是一种很私密的违法行为,无法从源头上限制,所以看淡一些就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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