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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盛百货失火,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吗?
火灾,责任,事故南京金盛百货失火,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从网上商铺商户上传的视频看,火灾发生时,人们从消防栓里拉出的水带里面没有水,人们只能拿着很小的灭火器进行灭火。不排除金盛百货在消防管理方面做的不到位。
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简单说就是在建设施工时,违反相关规定,偷工减料、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降低了工程质量标准,比如:本应使用粗的电线但是却违规使用了细的电线,导致负载不够;本该使用A类水泥,确图便宜,使用了价格低廉的B水泥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本次的调查结果显示,金盛百货的大楼在施工的过程中就存在上述问题,从而为今天的火灾埋下隐患,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都有可能构成本罪名。官方披露的信息提到了内部结构负责,不知道是否会存在此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金盛百货的股东金盛集团目前日子并好过,除了股权被司法拍卖外,法院也启动了对其的破产重整程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及消防责任事故发生时都会按照流程逐级上报,这里所说的安全生产范围涉及加工、制造、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管理等等方面一系列各行业的工作开展过程。在这些过程中造成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损失可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4个等级。具体参数可以去网搜。一般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都会介入,记得好像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后续工作,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相关责任人不收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不落实不放过,不吸取经验总结教训不放过。
至于询问的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事故等级,及责任人管理过错的情况而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南京金盛百货失火,虽然现在已经灭火成功。但是已经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肯定会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首先会了解具体的起火原因,找到第一事故责任人;
其次这场火烧了这么久,建筑内的相关消防设施似乎并没有多大的作用?还是消防设施压根就没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强条进行施工?这样的话之前修建建筑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消防设备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都会被“进行问话”。
之后就是对责任进行划分,建设单位责任最小,施工单位、消防设备单位责任其次,然后是监理单位(大概率是背锅的)。
如果排除消防设施的问题,那么造成此次火灾的直接责任人将会被追究责任,并不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只是自己的无心之举造成火灾的形成,那么也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而是追究经济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法人肯定负责,然后负责消防的公司要负责,然后就是消防部门到底有没有检查过,检查了到底合不合格,不合格有没有整改,这一看就是消防不合格,那么消防部门也要负责,然后就是起火原因啥的等等该抓得就得抓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都是平时走过场,混工资的主,没有它们会失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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