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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上海有套房,人离世了,弟媳要把房子过户,她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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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倘若父母在世,那么父母是可以继承该房产的。比如弟弟去世后,母亲在世、妻子在世、还有两个孩子,那么父母原则上可以继承1/4的份额。
当父母去世后,作为父母子女的“哥哥”就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也就相当于间接继承了弟弟房产的部分份额。
当然,提问者说到父母早已过世,自己想通过“间接”继承的方式来获取部分份额也就行不通了。
综上,虽然哥哥与去世的弟弟有血缘关系,但是弟弟的遗产与哥哥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原因就在于弟媳作为弟弟的配偶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哥哥不过是“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而已。
除非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哥哥是遗嘱继承人、或者父母在世继承了份额并在百年之后由其子继承,除去以上三种情况,想要继承弟弟的房产“想都别想”。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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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的父母去世,你弟弟生前又没有孩子,而你弟弟和弟媳又是合法婚姻,那你弟媳是你弟弟房产和所有财产的唯一的继承人,和你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前,先劝你善良!
别你以为你亡哥是你亲哥,和你有血脉关你,你便可以吃寡嫂绝户粮。
新中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后,男女平等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属于双方共有私财,不再是夫死从子,子亡归族,所以,少打寡嫂财产,你不是她儿子,你不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弟媳凭什么没有继承权?别眼红轮不到你来继承
弟弟在上海有套房价值1400万,人离世了,父母不在了。在你的心里,这回好了“捡个漏”,这个1400万的房子是我的了。
这么想是“白日做的黄粱美梦”,实现不了。
你不想想你弟媳有继承权呢?
首先,你弟弟的1400万元房产,只要你弟媳和你弟弟领了结婚证,他们是合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共同所有。
其次,你弟弟离世,“夫妻互为继承”。就是说你弟弟没留下遗嘱,又没有子女,你的父母不在了。
那就看看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谁?
配偶就是你弟媳,没说有子女,你父母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你弟媳。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
你说你是弟弟的亲哥哥,亲哥哥多了啥?第一顺序继承人一个不在了,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你想继承弟弟的房产没门,连个房角,卫生间都没有你的份。
这1400万元的房子不全是你弟弟的遗产。有一半是你弟媳的,另一半才是你弟弟的遗产。
你弟弟没有遗嘱把他那份财产留给哪个继承人,也没有遗赠给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一个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也就是说你弟媳有权继承你弟弟那一半房产的权利。
加上自己享有的一半房产的权利,这就是整个房产她一人全所有。
弟媳完全有权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更名手续。
你以为弟弟死了,弟媳成寡妇了,她净身出户,弟弟家的财产全是你的了。
这么想大错特错了,是法盲的想法。我们中国是法制社会,法盲的梦想吃不开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弟弟英年早逝,父母也都不在了,弟弟留下来的房子,由弟弟配偶及儿女继承,你有自己的家庭,治理好个人家庭足矣,弟弟留下遗产,与你毫无相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已经感觉到你的企图了。
弟弟父母双亡,去世后,价值1400万的房子都是弟媳和子女的。你这个哥竟然插不进手去大捞一把,实在是可恨。
不得不说,你不孝顺啊!如果你把父母好好奉养到一百岁,你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弟弟的房屋的几分之一,等你父母去世,你确确实实可以捞一点好处。现在你早早就把他们送走了,可惜了。
现在啊,说啥都晚了,弟弟遗产没有你的份,别痴心妄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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