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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否有上诉权和起诉权?
被害人,自诉,案件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否有上诉权和起诉权?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否有上诉权和起诉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刑事诉讼被害人,如果不是自诉人没有上诉权,刑事诉讼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才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刑事诉讼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1、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
2、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 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3、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4、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5、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被害人不是自诉人,没有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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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诉案件”被害人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就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如果不附带民事,一般不能上诉。
但是,“自诉案件”被害人可以上诉。
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应有公、检机关办理,这类案件称为“公诉案件”。“公诉案件”只有在公、检机关不予处理的情况下,被害人才能自行提起刑事诉讼。
与“公诉案件”相对应的是“自诉案件”,几类特殊类型的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需要提起刑事自诉后,公、检机关才能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相应的权利,但是并不是这么称呼的,而且要分具体的情况。
一、刑事自诉案件有完全的上诉权和起诉权
刑事诉讼案件在相关的权利义务上与民事案件没有太大的差别,唯一的差别就是他追求的是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图文无关
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详细列举了可以走刑事自诉案件途径的三类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此,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条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哪些案件属于上述三类案件,限于篇幅,在这里就不再展开了,有兴趣的同学请自行查阅。因为我们的重点是被害人的起诉权和上诉权的问题。
就刑事自诉案件而言,整个案件的进程是由自诉人发起的。也就是说必须由自诉人的起诉引起,而且在整个过程中由自诉人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除非是由他个人无法调取的相关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帮助调取。这点同民事案件相比,其实没有太大的差别。
但是与民事案件不同的,就是法院非常有可能在审查完以后直接驳回自诉人的起诉,而无需通知对方到庭。
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审查确定案件无法构成犯罪以后,需要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如果自诉人不撤回的,则可以直接驳回。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当然对于这个驳回自诉的过程,当事人是可以提起上诉的。这也就是自诉人的上诉权。同理,对于法院一审判决构成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当事人也是可以上诉的。
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三百二十二条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具有起诉权和部分上诉权
这部分主要指的是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及其解释第175条明确规定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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