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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以小额经济纠纷案由,向被告人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是不是要以案件管辖地不当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呢?
合同,住所,法院某人以小额经济纠纷案由,向被告人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是不是要以案件管辖地不当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呢?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某人以小额经济纠纷案由,向被告人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是不是要以案件管辖地不当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打开百度,搜索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比哪个网友回答的都靠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一个回答靠谱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被告提出管辖异议,法院会裁定,然后移送其他法院,比较麻烦的,要交两次诉讼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原告就被告,没问题啊?管辖是对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部分民事案件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权管辖。即使管辖不当,也会驳回起诉而不是驳回诉讼请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小额经济纠纷,如果双方对于管辖法院进行了,即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为管辖法院的,那么则是由该地为管辖法院。
若双方没有选择协议管辖或协议管辖不明确的,也不属于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那么由被告住所地(若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住所地,而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点如何确定呢?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则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院一般都会让你去被告所在地去立案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不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的,除非违反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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