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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刑事案件由公安移交到检察院,被骗人能追加附带民事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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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刑事案件由公安移交到检察院,被骗人能追加附带民事诉讼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明确,这种情况是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首先,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次,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财物被毁坏。
因为只能对物质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这里所讲的人身权利仅指身体权、健康权等物质性的人身权,而不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精神性的人身权;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因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除了人身损害以外,财物被毁坏的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必须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的上述规定,如果受害人的财物不是被毁坏而是被侵占或非法处置,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关于这一点,《规定》在第五条作了详细的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也就是说,你的车被人砸了,用火烧了,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但如果车辆被盗窃了是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在对刑事部分进行判决的时候直接判决追缴、退赔。如果不能马上追缴、退赔的,刑事审判部门可以移送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你之邀答题。这个问题是一个未经思考,随心所欲提出的问题。而且语句不通:“被骗人能追加附带民事诉讼吗?”这是什么意思?看不懂。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移交到检查院,一般而言法律后果只有一个,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从法律上来说,可以提,但是对于像诈骗、盗窃这类单纯侵犯财产的案件,法院不会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当中作了如下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一百四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总结一下就是,人身权利被侵犯和财产被损坏的,可以提。
财产被占有、处置的(盗窃,诈骗就属于这一类),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只能追缴或者退赔。
国家工作人员侵犯人身权利的,由国家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失信被执行人就是老赖。我支持。但是首先要把银行是弱势群体改了。我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放的款一分没进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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