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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弄虚作假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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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档案弄虚作假怎么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利用档案管理的混乱钻空子
档案是人历史的真写记录,档案具有真实性的特点,保管档案必须严肃,遵守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档案,尤其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绝不允许弄虚作假。
人事档案有什么作用?
1,查阅档案最早的一张表填写的出生年月日,证明法定退休年龄。
2,档案最早的招工表以及知青上山下乡表,入伍审批表,大中专学生分配工作表,填写最早的工作时间来计算视为缴费年限,来计算工作年限即工龄。
3,档案中有大中专毕业分配表,军队转业干部表,以工代干转干表,干部职务调整表以及工资调整表,职称表,以此证明管理岗位或技术岗位。
4,档案中有特殊工种定岗表,够年限可提前退休。
5,档案中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证明是中共党员,党龄。
6,档案中有省级以上劳模,二等功以上的有关材料,退休时有优异待遇。
7,档案中有少数民族记载,子女上学可加分。
但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中,都是人工填写档案,在管理档案上存在某些漏洞,给某些心怀不正的人在档案上做手脚弄虚作虚提供了有利时机。
档案弄虚作假的危害:
1,塗改年龄,想提前退休就把年龄改大,早领养老金。不想退休就把年龄改小,以便提拔享受本单位的好待遇。
2,篡改参加工作年限,多算工龄,多领养老金。
3,女干部想50周岁退休,就把以工代干转干表抽出按工人提前5年退休。有的冒名顶替上了大学,提了干。有的伪造学历,伪造干部身份,以便得到重用。
4,有的造特殊工种岗位,年限不够塗改,提前5年退休。少缴5年养老保险费,早领5年养老金。
5,伪造入党材料,假党员以便重用,骗取荣誉。
6,伪造省级以上劳模,二等功以上材料,骗取优异待遇。
7,在民族成份上造假,欺骗组织加分子女上大学,或本人提拔。
档案弄虚作假怎样处理?
1,塗改年龄提前退休的,责令退回多领的养老金,数额较大的追究刑事责任。塗改年龄得到提拔的撤销其任命,责令退休。
2,虚算的工龄重新计算,补缴养老保险,多领的养老金返回。
3,提前5年退休的女干部,责令退回早领的养老金,返回工作岗位直到55周岁退休。
4,对冒名顶替上大学当干部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5,对假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的,宣布退休无效,追回早领的养老金。
6,对于假党员,假省级以上劳模,二等功以上,假少数民族,骗取荣誉骗取待遇的,取消之。
7,管理档案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分,与人串通档案造假,接受贿赂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档案弄虚作假的问题,在一些干部中还是存在,比如说,假文凭,假学历,更改出生日期,甚至冒名顶替都有。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进行处理,那将会败坏社会风气,使干部提拔受到干扰,甚至严重破坏地方的政治生态,影响当地各项事业的发展。就拿学校来说,如果某位能力达不到应有水平的教师,通过弄虚作假的材料得到高级职称,那些真正付出了努力又有能力的人却没有得到,将会严重打击其他教师的积极性。评上的没有能力,评不上的没有积极性,单位的工作怎么做得好,教学水平怎么能提升。
因此,对于档案造假的行为,应当是要受到处理的。近年来,国家对档案造假问题非常重视,加强了对档案的审查工作,除平常的审查及专审外,相关部门对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并在干部管理权限发生变化时“凡转必审”,在干部动议、考察、任职前公示、录用、聘用、遴选、选调、交流,人才引进,军队转业(复员)安置,档案转递、接收等环节,严格审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会受到严肃处理。
一、哪些是档案弄虚作假行为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主要是以下行为:
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他篡改、伪造情形。
总之,只要对进入档案中的材料进行篡改、伪造或者抽取、撤换、添加、销毁的,或者冒用、顶替他人身份材料的,都属于档案造假行为。当然,由于个人填写档案材料时填错,造成的个别信息“填写不一致”等行为,是不算档案造假行为的。
二、档案造假哪些人会受到什么处理
利用职务、工作上的便利,直接实施造假的,或者帮助他人造假,不认真履行干部档案管理职责的,不配合有关部门对档案造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甚至知情不报的等等,都可能要受到处理。
三、档案造假会受到什么处理
档案造假一般是要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的。但处理也分轻重。最轻的是批评教育,最重就要判刑了。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处理; 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
情节严重或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此外,在干部选拔时,凡发现涉嫌造假的,一律暂停选任程序,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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