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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催收在法律上有时间限制吗,上半年催收本年物业费合理吗?
物业费,物业公司,业主物业费催收在法律上有时间限制吗,上半年催收本年物业费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物业费催收在法律上有时间限制吗,上半年催收本年物业费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们生活中最早是手机实行预缴费,然后紧接着就是水电气暖……什么都是先交钱后享用。这不,今天开始讨论物业费的问题了,物业公司恨不得刚过完元旦就开始催收2021年物业费了,不交就各种催,要不就用控制水电气和电梯来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怎么说呢,人们的诚信行为越来越受到重视了,钱不好要。还有就是相关职能部门和物业公司穿一条腿裤子,为了利益,打着给业主服务的幌子挣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通常物业费催收在法律上是有限制的,规定是两年以内。至于什么时候交物业费,交多少要看物业管理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公示后形成的甲乙双方服务合同要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则按约定交。没约定的,物业公司可以与业主委员会(经过全体业主讨论意见)共同明确限缴纳期限后执行。
之所以现在物业费难收,并非小区业主们都是“刁民”。很多原因出在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方面。首先是小区公共面积应属全体业主所有,而物业公司确用以“经营”而收入帳目不透明,且用途也不向小区业主“公示”,导致业主们对物业公司不信任。再有就是物业公司不作为,小区硬、软件管理存在着缺陷,业主们反馈后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或者是推责,让业主们产生“你不作为,我就不交物业费”的抗拒情绪。其次就是物业公司所收取得物业费是怎么支配的也不进行“帐目”公示,让业主们认为“物业费即便交再多也不解决存在的问题”,也就是物业费构成的“九大项”去向不透明导致物业费难收。总之,出现物业费“催交”现象不能动不动就是业主们责任,应该说中国老百姓大多数都是“良民”,应多从物业管理部门找问题。很多时候都是物业公司比较强势,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业主们有权根据自己的评定选择自己满意的物业管理公司为自己服务。对不能满足业主们服务需求的“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炒尤鱼”。小区业主们应该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衣食父母”,更是其上“帝”。而时下,现实生活中却恰恰是“颠倒主次”,便产生了巨多不该产生的“矛盾”。是属不该!!!
也奇了怪了。现在有些怪事也是让广大人民群众(业主们)实在想不通。水、电、汽、天然气都是通过网络提前预付。名义上是方便用户生活,其实就是“堂而皇之”的侵占“百姓”财富。而“价格”并没有因“财富被侵占”而有优惠。而今物业管理公司所收缴的物业费也是元旦过后就“发通知”收缴“全年”物业费。为什么要一次性向业主们收缴12月物业费呢?业主们享受到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了吗?是不是也存在着物业公司侵占业主们的“财富”事实呢?答案是肯定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要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交费,以前有物价局的时候,最多预交3个月,提前预交,会使物业公司减少服务或停止服务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要看你物业服务合同怎么约定,物业管理条例有规定,物业公司提前预收物业费不得超过一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物业费催收在法律上是有限制的,两年以内。第二,什么时候交物业费,交多少要看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有约定按约定交,没约定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是3个月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交不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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