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如果申请了劳动仲裁但结果不满意,是否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裁决书,法院,劳动仲裁如果申请了劳动仲裁但结果不满意,是否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申请了劳动仲裁但结果不满意,是否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现实中如员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有员工觉得企业违法或做法不合理的,而去企业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现象占多数,因为企业往往是强者,总觉得做法有理,你去告好了。
殊不知,其实是违法或违规行为,自以为是。员工呢,认为企业做法不合理是违法违规,心里有气,思想上一般也作好走人的准备,于是申请劳动仲裁。
当然劳动仲裁机构起先也是请双方坐下来,以调解做工作为主,最好达到和谐共生,如某方不服,然而再作仲裁裁定书。当然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再此向地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以上个人见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是申诉,是起诉。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期满后对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仲裁是起诉法院的前置程序,必须经过劳动仲裁才能起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均可在受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直接向法院起诉,一审不满意,还可以上诉二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到法院起诉,既然仲裁了结果应该是折中了。单纯工资看是否必要,如果涉及相关工资比较多可以起诉,起诉以后胜诉了企业就会留下法院裁决记录。一般企业都不希望这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仲裁判完不服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具体内容,如果是劳动关系确认,应该不能,因为仲裁是前置条件;保险的补交属于劳动保障部门行政范围,损失和补偿等其他的法院可以受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一裁终局的案件。下列劳动争议,除了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总之,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过期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法院起诉,也不能再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