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原被告协商好,钱款一定要打到法院吗?
被执行人,法院,执行人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原被告协商好,钱款一定要打到法院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原被告协商好,钱款一定要打到法院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原被告协商好,钱款一定要打到法院吗?
首先必需要纠正称谓,在人民法院执行期间,“原被告”应该要称之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原被告协商好可以自行兑现。即是被告服判,按照《民事判决书》的判决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可以不通过人民法院执行帐户。亦可以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履行。
被告并不自动履行《民事判决书》的法定义务,原告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好并私下兑现而履行义务是可以的。通过人民法院执行帐户履行亦可。只是私下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必需向人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亦可在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
总之,人民法院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占主导地位。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亦可以放弃申请或者撤回申请,或是放弃部分利益。被执行人私下兑现判决内容肯定是可以的。只要申请执行人同意即可,人民法院并无异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执行中,可以将款汇给法院,也可以直接汇给申请人。
汇给法院后,法院有一个月的期限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建议将款直接汇给申请人,将相关记录报告给法院做好记录,这也能减少法院的负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完全不用,可以把和解协议书面形式提交给法院执行局,按照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人向法院出具结案证明即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一定,如果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既可以将欠款汇至法院账号,也可以汇款至申请人指定账号,视为履行债务完毕。但区别是,前者向法院履行后,法院会出具执结案件通知书,而后者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协商一致并履行完毕的结果。法院执行局并不知晓已经履行完毕,因此需要及时告知承办法官,展示还款凭证后法院才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结案。如果对被申请人采取了冻结、扣划、限高、失信等措施也会进行解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接触过几百件强制执行案件,先说明一个问题。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案件双方当事人不是原被告,应当是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简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原被告的称谓是诉讼阶段的称谓,不可用于强制执行阶段。
根据法律规定,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根据你的描述,双方已经开始协商打款事宜,可见双方的和解已经基本完成,就差最后打款这一关键环节了。那么打款必须往法院打吗?当然不是。
根据法律规定,在强制执行阶段,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以后,被执行人可以将款项打往法院,然后由法院通过一定的程序,扣除执行费以后,将款项发还给申请执行人。但是往法院打款存在一定的缺点,那就是耗费时间长、发还手续复杂。在实践中,现在法院发还需要走好几个审批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如果没能完成审批,款项就无法发还。但将款打往法院发还也有优势,那就是有法院的相关转账发还凭证作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确实履行了义务。
除了将款打完法院以外,被执行人还可以直接将款项打到申请执行人的账户。比如甲欠乙钱,乙申请强制执行,后乙与甲达成和解协议,甲将款项直接打到乙的账户。这种履行方式前款并不经过法院,因此具有效率高的特点。如果此时案件在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将款项直接打到申请执行人账户以后,要求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即可。
综上,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后,履行方式既可以选择将钱款打给法院也可以选择直接将钱款打给申请执行人。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建议大家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选择。如果你对对方不放心,害怕对方不承认你已经履行的事实那么建议你将钱款打往法院。如果你对对方放心或者你想要尽快了解此案,那么建议你将钱直接打给对方。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