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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前,公司说要是想休假期间公司继续购买社保,休假后想要返岗就必须签订自愿离职协议,我该怎么办?
员工,社保,用人单位休产假前,公司说要是想休假期间公司继续购买社保,休假后想要返岗就必须签订自愿离职协议,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休产假前,公司说要是想休假期间公司继续购买社保,休假后想要返岗就必须签订自愿离职协议,我该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为什么要签?! 你不签就不交社保了,你不交就解雇你吗?这些都是违法的,如果公司真这么做了你还可以去维权,三期女员工是受劳动法特别保护的。但如果你自己签了资源离职协议,那就是你自己想离职,公司没有义务为离职的员工交社保发工资吧!已经离职的员工公司也没义务一定要让她返岗,自愿离职正好还剩了一笔补偿金。
所以这个问题感觉没有太大争议,当然不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种垃圾公司,还是走了的好。当然,该享受的福利,待遇还是要享受的。孩子该生就生,假该请就请,如果公司有非分要求,就让公司出书面通知(如果不出,就录音,一定要有证据)。并书面回复不同意,并会去咨询劳动局意见。请完产假后,上班时携带一张产后抑郁症证明,可继续休假1-2年。两年的时间,足够你怀上二胎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能是你所在的公司老板不够了解社保政策,以为产假期间的工资要单位出(实际是社保帮出),所以才提出这样不合法的要求。建议楼主主动向单位说明相关劳动法规及社保政策,争取和平解决该问题。相关理由如下:
首先,休产假,是女员工的法定权利,任何单位都不能剥夺。根据《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员工享有不低于90天的产假。
其次,根据《劳动法》第29条、《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辞退(包括开除、裁员)“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工。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该女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过错(例如)。
再次,即使女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怀孕到哺乳期间期满,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而是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续延至哺乳期满。
最后,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不能因员工休产假而免除。也就是说,女员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终止社保费的缴纳。
温馨提示: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社保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领取生育津贴(一般是由社保部门支付给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员工)。可报销的生育医疗费金额,按当地社保政策规定。生育津贴金额=休产假天数*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相当于是社保部门帮用人单位发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在女员工产假期间承担的成本仅是社保费中单位缴费那部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明显老板想给你送钱来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这种要求的公司确实也没什么好留恋的!生孩子是一件大事,我个人觉得在你打算要孩子的时候,就应该做好一切准备。
首先,经济条件要跟得上,至少你们俩留有两到三年只能一个人工作的积蓄。至少,在孩子出生三年后,就算你没法重新工作,也可以维持生活(生活标准因人而异)。
其次,工作方面。私人企业大多一个萝卜一个坑,每个岗位都不会有闲人。如果你在结婚后跳槽,请你出于职业道德,两年不要打算怀孕,要不然你最好不要跳槽。如果你现在的公司,是你工作很久的公司,起码两年,他们有这样的要求,那他们就很不道德了,反之亦然!
目前你的情况,按劳动法规定休假,如果是不道德的公司,你没啥好留念的,离职就离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不用想,记住违法两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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