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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如个体企业不给涨怎么办?
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黑龙江省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如个体企业不给涨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黑龙江省四月份,实行最底工资。如个休企业不实行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黑龙江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个类别,另外还根据行政区域划分为三个档次:
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第一档次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
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第二档次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第三档次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
黑龙江省上一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2017年10月1日,至今已经三年多了。不过,仍然符合国家要求的最低工资标准三年调整一次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要求是两年一调,后来修正为三年一调)。
调整后的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比调整前的1680元、1450元和1270元,分别提高了180元、160元和180元,增幅分别是11%、11%和14%,平均到三年里增幅实际不大。
不过,大家还是应当对最低工资标准有一个更明确的认识。最低工资标准是综合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城镇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城镇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和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进行确定的。目前,除了北京和上海明文规定不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以外,其他地区原则上都是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的应发工资。
这种情况下,可能很多职工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明明发到手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但是却在没有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以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这仍然是符合国家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和用人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那么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应当向住建部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投诉维权。说实话,如何缴纳了五险一金,个人的保障水平还是非常高的。
合法劳动关系是缴纳五险一金的前提。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具备以下三项情形: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注意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都是可以用工的主体,但个人不是。②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③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所以,建议我们了解了有关法律规章制度以后,在积极去维权,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黑龙江省最近公布了全省2021年4月1日开始实行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标准分为三档,第1档每月最低标准工资为1860元,第2档每月最低标准工资为1610元,第3档最低标准为1460元。小时工资第1档为每小时18元,第2档为每小时14元,第3档为每小时13元。全省除了重点的经济区域的实行12档,其他区域全部执行第3档的最低标准。
最低标准工资只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每月的最低收入。但是最低标准工资的执行是有难度的,因为企业的性质不同,有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和个体企业。对于国有企业或者是合资企业是可以执行最低标准工资的,因为他们的最低标准工资都会高于制定的最低标准工资。目前黑龙江地区最低的工资一般在2000元以上。
对于个体企业最低标准工资是很难界定的,因为在各地企业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按计件来发工资的。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所以一些地方的个体企业工作者,不可能每月都会达到最低标准的收入。
尤其对于那些农村的农民工,特别是在村附近的个体企业,他们由于看家望门打零工,这使得他们的工资有可能低于最低标准。也是企业抓住了这些农民工的弱点,不愿意外出打工或者是不能外出打工,而给予他们很低的工资。
对于个体企业不能涨工资,不能保障最低执行标准工资怎么办?
尤其近两年由于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好多人失去了就业的机会,特别是农民工失去就业的机会更多,只有在家里打一些零工贴补家用。也就是说农民工找工作不容易,工资再低他们也要干,因为家里急着要花钱。
个体企业是私人的企业是个人投资的企业,尽管也被工商部门管理也会雇用农民工等打工,但是他们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把工资降到最低点。
保障个体企业能够发放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可能性没有。如果说你不干别人有干的,毕竟现在找工作比较难。所以如果不执行最低标准工资的,只能够不干这个活,另找其他的工作。
当然,也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反应,前提条件一定要与个体企业签订用工合同,让劳动部门强制执行,否则的话有可能会出现被辞退的现象。因为企业是人家的,地盘也是人家的,所以人家说了算。
其实现在个体企业的工资比最低标准工资基本上都高,否则的话没有人去给他们打工干活挣钱。毕竟最低标准工资每月最高还不到2000元,企业就业的岗位基本上都超过了这个标准。大家说对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果断离开,不要犹豫,人生有限,不要做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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