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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65周岁了,在下班一个小时左右发生了交通事故死亡了,公司没有签合同,也没交意外险,可以认定工伤吗?
工伤,途中,交通事故人65周岁了,在下班一个小时左右发生了交通事故死亡了,公司没有签合同,也没交意外险,可以认定工伤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65岁的人了,无论男女,社保还会收ta的各险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工伤认定首先和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帮你交意外险是没有关系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与年纪也没有关系,只要发生了实际的劳务关系,那么就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合同这是公司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我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了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对没签合同进行赔偿二倍工资,但是意外险不是公司一定要帮你交的,出了意外你不要抱怨公司没帮你交了。
五险一金才是国家规定公司必须帮缴纳的,其中不包括意外险,所以你是拿不到意外赔偿金的。就像你去车站买车票一样,有意外险的,一般是5块钱,看你自己是否购买而已,你不买出了车祸自然不会赔偿给你。公司没有帮你交,他也没有过错,你也没有理由让公司赔你意外险的赔偿金。
再一个就是下班一个小时左右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这个要看实际情况来分析的,并不是一个小时之内就一定算,而是要看你下班途中的性质。劳动法规定,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船,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构成工伤。
所以说如果这起交通事故是你主要责任造成的那么也不算工伤,还有就是回家途中必要经过的路线才能算是工伤。假如你下班的路上为了去喝酒或其他地方玩一下,换其他路线干别的事去了,那么出了事故也不算工伤,只有与你下班回家相关的才会认定为工伤。
65岁了也不会影响相关的法律判定,主要判定要根据事实来决定的,至少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工伤方面尽量让请律师来为你争取到一些利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觉得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凭什么??说说你的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存在事实雇佣关系,不签合同可以索赔双倍工资。
2.是否工伤要看事故地点是否在员工上下班路线,且发生事故时间是否在合理的通勤时间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交通事故死亡的应该按照交通事故处理,不能认定工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下班途中还是下班后一小时?如果是后者,想要认定工伤的话,会有难度。不过认定工伤和签合同,意外险没有关系,只要能够确定伤者和公司间存在劳务关系就可以认定工伤。但前提是他下班的那一小时左右属于下班途中才可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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