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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学校教师违规课外补课应不应该比照公务员从事第二职业处理?
老师,教师,公务员公立学校教师违规课外补课应不应该比照公务员从事第二职业处理?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老师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管理不同。关于公务员的管理如下:
1.公务员不得在下属企业或者其他经营活动主体中兼职领薪酬。
2.公务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注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亲戚名义或者其他虚假身份从事个体经营,不得实际参与个体门店经营,不得入股、入伙开店。
3.公务员不得与他人合伙办企业,不得入股办公司。
公务员,也允许有合法的额外收入,例如,业余时间出书,与本行业无关的咨询等等。
而事业单位兼职的规定如下: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国家目前是鼓励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或者兼职的,尤其是大中专院校,鼓励创新,鼓励兼职创办企业!老师应该属于事业单位,医生也属于事业单位,这两个单位的人员,应该可以兼职,如果为了不影响医疗和教育,完全可以把这两个单位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一切享受公务员待遇,在这种情况下,谁再敢兼职一律开除,责权利要对等!风险与利益共存,这样才叫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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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两者违规的性质是一样的,当然处理的尺度也应该相互借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务员可以从事第二职业吗?都从事第二职业,第一职业恐怕更乱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教师违规课外补课,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利用节假日或课外时间适时,必要,小规模或小范围补课,应当提倡,如果大规模,高收费的有偿补课,应当禁止,关键问题不在补课,而在有偿高收费。因此,对于这个问题处理要分别对待。、教师群体本就是个弱势群体,各地各校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拟定具体实用的管理和处罚办法,用制庋规范和调节,既要充分调动师生的教学和积极性,有能适当提高教学质量,从而使学校与社会,教师与学生双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违规就要按规定处罚,教师的职业是教书育人,按教学的程序教,遵守职业道德,把该教的课程在课堂上讲完,不要上课不讲,放学后有偿补课,(当然这么做的是少数)对整体教育行业影响很坏!让人深恶痛绝。教师应该有当地平均以上的薪酬待遇,让教师安心教学。再发现有违规课外有偿补课的,就要严肃处理,沒收教师资格证书,永远不能从事教师职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教师属于事业编制,工资不比公务员低,一个高级教师的工资一个月八九千(辽宁省的),老师有寒暑假怎么也得休息两个月吧,公务员年假最多就十天,还有什么抱怨的,一个月给老师两万工资,有的老师照样补课,因为钱不会咬手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与教师补课这个问题,我想说几句,首先我们必须得承认,当前这个市场还是非常庞大,这种需求还是非常强烈的,如果说我们不让所有的教师在职的补课,那么,这种需求将由谁来满足?要给那些新毕业的学生,还一些民间的人士,非专业的人士来做这件事情,能让人放心吗?再有教师的工资本身就是很微薄的,你让一个教室顶着一个非常庞大的光环,却过着清贫的日子,于心何忍?我觉得让教师补课和禁止教师补课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大胆的预测一下未来的这件事情的根本出路在于私有化学校的简历,私立学校建立的能够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但同时这又是阶层固化了普通百姓家的孩子,未来是伤不起死的学校呢,他就很难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未来公办学校的教师将会大量被私立学校挖走我家长想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就必须得到私立学校去,不知道那个时候我们广大的家长改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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