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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学校教师违规课外补课应不应该比照公务员从事第二职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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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公立学校教师违规课外补课应不应该比照公务员从事第二职业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学生家长,我想从家长的角度表达一下看法:老师如果是在上班时间以外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一些劳动所得,我认为无可厚非。老师如果在周末去洗盘子饭店付费就是可以的,为什么发挥所长不可以呢?另外,有的孩子需要其他的资源,但是学校无法提供。相同的题目,学校老师说这样思考,补课老师说那样思考,孩子感觉补课的老师说的更好,而且往往这样更好的老师是其他途径前辈家长口口相传的优质资源,为什么要禁止他们?至于禁止他们的管理部门你们凭什么管理别人8小时以外的行为,老师服务于教育部门,不是卖给你们。你们就会处罚老师,弄的我们孩子补课像打游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把教师抬高了。所以说你是个半拉子。
教师是事业编制,与公务员编制差距比较大:公务员有级别待遇、车补、免费午餐……教师都没有。
公务员有国家权力,教师没有。
公务员有资金分配权,教师没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该教师们本身就不是公务员,享受不到公务员的各种生前乃至死后的待遇,本就不是一条道上跑的车,你比照个啥鸟啊?各干各的活,各立各的规矩,没毛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立法像酒驾一样,绝不姑息,以拯救教育这篇净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不反对公立学校的老师课外补课,原因是并不是每个学生或者其他学校的学生在课堂上都能掌握老师所传授的知识点,某些时候有点半壶水的感觉,这个时候如果有个好的老师利用课余时间强化孩子的知识点,对孩子来说绝对是好事,从家长的角度来说,孩子的学习成绩提升了,对于中考、高考来说,更是家长所期望的结果,站在老师的角度,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用自己的知识去赚取合理的报酬,我不认为有什么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违规”,首要考虑规则是否合情、合理、人文,是否与时俱进。
“课外补课”,要界定性质,组织全班或大部分学生集体补课,当然要不得。这是以“权”谋私,处罚必须的。如果只是应家长需要,几个人在家补习,这就要另当别论了。
公立教师的违规处罚是否要参照公务员的标准,前提是二者的工作性质以及实际收入是否真的一致。即厚此薄彼,也不能为求效应,而盲目地相提并论。
教师作为一门职业有其独特性,但在全民创业的年代,人为地限制其职业的唯一性是否恰当,值得商榷。在完成不职工作的情况下,合理、合法、合规地适时适当地开展第二职业也合情合理。老师为了贴补家用,利用下班时间送外卖本就无可厚非。何必死守清高而不识人间烟火。
老师不是圣人。世人也无须用圣人的标准去苛求老师。老师有育人教书的独特性,自然要自律自尊自强,多一份纯净,少一点世俗,做学生楷模,引领学生成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允许公立学校的老师课外有偿补课了,难道家长就能让孩子们不参加课外辅导班了吗?难道哪些社会机构里的课外辅导班的辅导人员教的比老师好吗?难道这些辅导班的收费低了吗?其实都不是,当下社会上反对老师课外有偿补课的家长,你们想过没有,能有时间让孩子们多学点知识,多掌握些方法和技巧不是更有助于孩子提高学习成绩,增长孩子的知识面,拓展孩子的视野吗?难道你就能让自己的孩子长大后碌碌无为吗?学习是辛苦的,只有辛苦的学习才能赢得将来的成就与辉煌,若该学习的时候不下苦力去学,哪么长大后只有下苦力去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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