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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登记表》加盖了审批部门的公章可以提行政诉讼吗?
行政诉讼,宅基地,行政机关《农民宅基地登记表》加盖了审批部门的公章可以提行政诉讼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民宅基地登记表》加盖了审批部门的公章可以提行政诉讼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对于行政处罚等不合理,首先是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是指听证会及复议无果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主您的问题是对已经获得审批的宅基地提出行政诉讼,那么说明你是认为该审批表存在审批错误,认为把不该审批的宅基地审批了对吗?
如果是这样,那么首先你应该向主管审批宅基地的单位或者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提出异议,经主管部门核实,经查证如果存在审批程序错误或者没有错误,都会通知其您参与调查后的听证会或者答复。
如果存在审批错误,主管部门会对已审批的宅基地证进行注销,并对获得审批表的建房户及相关审批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如果不存在审批错误,主管部门会对你所提出的异议,给与相关佐证资料证明该宅基地审批的程序是合理合法合规。
如果你坚持认为主管部门审批程序不合理,您便可以拿着其相关听证会及答复的资料后,再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关费用应当自行垫付,如果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如果败诉则由自己承担诉讼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完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要证据充足,符合行政诉讼法律法规!
是可以的,不过要在行政诉讼前!
按照行政诉讼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你可以先提起行政听证!
通过行政听证,来实施调解!
在实在无法达成调解的实际情况下!
你就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民在行政领域发生的关于民生纠纷。
行政机关要积极主动公开组织公民当事人举行听证会议,进行听证尽力实施调解。
针对由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听证会议笔录,或者调解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的。
行政机关,必须要做出限期书面答复。
公民可以依据行政机关的书面答复函。
到涉案所在地,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依据行政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目前,行政执法领域,涉拆迁等关于基层社会民生侵权等领域的问题。
突出,由于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瑕疵或者没有尽到妥善化解矛盾。
促进矛盾,继续升级。
导致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很多。
其中,这是很普遍的问题。
就是,旧城改造和拆迁安置方面的案例比较多。
大部分,都是属于赔偿款项和拆迁款项没有落实到位。
导致,民生意见很大。
特此,提出行政诉讼。
这,也是一种正常现象。
毕竟,现在基层的老百姓法律法规意识逐步加强。
所以,作为行政机关的同志。
要以人民勤务员的正确心态,把握自己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权限。
做到,行政执法为人民服务。
以人民满意,为执法标准。
落实主体责任,化解基层行政矛盾。
以人为本,以法为核心。
真正做到,始终如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性党的宗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什么原因,要提起行政诉讼 ?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了就产生了法律效律了,受到法律保护了,毫无疑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如果你认为这种登记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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