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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跳槽到企业,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养老保险,年金,企业事业单位跳槽到企业,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参加工作的前几年事业单位是不缴纳养老保险的,2014年并轨后开始缴费,前几年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加起来刚好满15年。
跳槽到企业后,如果继续交以后退休是不是和一直按企业交计算方法相同?如果不交是不是能顺利拿到退休金,计算方法是不是和按企业交15年一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您的邀请。这些问题不能直接给出答案,因为每个人对答案的判断标准不同,不能因此误导他人,请谅解。
工作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或从机关事业流动到企业是很正常的现象。
2020年5月19日深圳盐田高级中学高级教师熊芳芳“生命无法重来,不愿一生被安排”的《辞职报告》曾在网上引起广泛热议。
网传熊老师的辞职报告
有很多人认为,从机关事业辞职到企业亏了很多,其实不然,今天针对您的这个问题结合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做一下分析,具体答案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判断。
一、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5年能不能办理退休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从社保法规定可以看出办理退休手续需要两个条件:
1、到达退休年龄。一般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为达到退休年龄。
2、缴费年限达到15年。
这里简单说明一下。缴费满十五年,并不仅限于实际缴费满十五年,这十五年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您所说的2014年并轨之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
退休时个人档案记载的个人工作经历可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可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二、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计算有什么同与不同?
总体来说一样,但又有所不同。
不同点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年金,而企业养老保险没有年金。
所谓的年金,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下叫“职业年金”,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下叫“企业年金”,其实两种年金本质上是一样的,问题存在于职业年金是强制性缴纳的,而企业年金不是强制性缴费的养老保险险种,且绝大多数企业没有缴费企业年金。
(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不同。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一般在上世纪90年代,各地不同。当地实行改革以后,企业职工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全国统一为2014年10月开始。从2014年10月开始,职工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
由于改革的启动时间不同,导致缴费时长不同,个人账户累计的余额不同,所以养老保险待遇的实际计算方法不同。
以上两个不同点可以归纳为一个不同点:现实情况不同。
相同点主要体现在:
计算方法相同,具体一点就是退休待遇的计算公式相同。
抛开年金来说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都是: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其中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机关事业养老养老、企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计发月数表
以上公式中的各个参数要么与本人实际情况有关,要么与国家规定有关。国家规定的参数一般不区分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只有过渡系数一项国家只规定了范围(在1.3-1.4之间), 一般各地的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都是按照相同过渡系数进行计算。
小结: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的计算方法总体来说是一样的,但因为实际情况不同,又有所区别。
根据您的经历来说,您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固定的,并不会因为您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或者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下退休计算方法会太大所改变。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企业,职业年金如何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文作出了规定。
其中第二条规定:
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业会比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同时也比在企业养老保险年度多出一笔资金记入个人账户。
其中第六条规定:
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并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达到退休年龄,所在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并由原管理机构管理运营正常缴费、划转缴费和补记缴费的,将正常缴费和补记缴费累计储存额合并计算,按照国办发〔2015〕18号文件规定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同时将划转缴费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从本条可以看出,如果您的新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即使您在企业退休,依然可以在机关事业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注:本文不能详尽解释相关政策,如果想了解企事业养老保险转移相关政策请转到下面网址(本网址为人社部官方网站网址,请放心使用)。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shehuibaozhang/zcwj/yanglao/201701/t20170119_265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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