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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园里散步、被落下的树枝砸伤!公园管理处要负全责吗?
公园,树枝,责任在公园里散步、被落下的树枝砸伤!公园管理处要负全责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在公园里散步、被落下的树枝砸伤!公园管理处要负全责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问题是在公园里散步,落下树枝砸伤,公园管理处要负全责。因为是公园是人民锻炼身体公共场所,公园管理处没有维护不到位炒,才出这样的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园是游客活动的公共场所,而公共场所的所有权方、管理方负有所辖场所的安全维护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14年6月8日,北京通州区发生了一起被大风刮断的树枝砸伤的案例。受害者医治500多天后,于2015年12月去世。
受害家属状告树木所有方和承包管理方索赔,2016年7月1日通州区法院判决承包方承担40%,所有方承担30%,受害方承担30%。
各方不服后上诉,2016年12月1日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判决:所有权方承担受害方损失85%,承包方承担15%损失;这场历时了两年的官司终于画上了句号。
这样的现象很多人都认为:大风刮断树枝,属于天灾;是不可控、不可抗力的意外造成,不应由具体人来承担责任。
但是法官解释: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由自然原因如台风、地震、洪水等引起的自然灾害,也包括由社会原因如战争、动乱、征收等引起的社会现象。
本案事发当天,气象台已发布八级大风天气预报,大风天气不属于突发的意外事件,并非不可预见。所以,普通百姓传统观念里的天灾,有时并不是法律概念上的免责事由。
本案的主要证据,是一根砸伤人的树枝;树枝经司法鉴定:断裂处被虫蛀空了。而蛀空不是短期结果,是由于没有及时喷酒农药、没有进行修剪造成。
很多突发的事件,都是无法预料的;若公园散步被落下的树枝砸伤;所有权人和管理人不能向法官证明自已没有过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后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民法典中涉林侵权责任规定
八桂务林人 昨天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去公园散歩,进门有收费吗?如果在公园摔伤,被雷电击死也要公园负责?如果公园是大老板私人出钱建的,为了大家方便休闲好去处,哪出了这样事,提出这种要求,谁还会出钱搞呢?不是自找麻烦事吗?个人观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负责。前段时间被老虎咬死的动物园都有责任何况你被树枝砸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看起来挺简单。实际操作挺复杂!涉及树木的归属权,公园的游园规则等法律,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收取门票的公园,你还可以找找,如果是免费的,够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全责不一定,要看你在哪散步,是主要道路还是没有路,你到草坪里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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