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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稻智客问答丨自然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劳务,自然人收稻智客问答丨自然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收稻智客问答丨自然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个体提供劳务服务代开发票要按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单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不需要在代开环节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由于现在劳务报酬所得按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规定每次不超过4000元,每次减除800元按20%的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4000元至20000元部分按20%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000元至50000元部分按30%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超过50000元的部分按40%的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由于劳务报酬平时预扣预缴阶段没有任何扣除,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因此建议只有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应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肯定会有退税。
3.个人提供劳务报酬一定要与经营所得区分清楚,千万不要把两者混淆。特别是如果金额很大的话,两者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差异很大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然人提供劳务发票,一般来说,其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有以下两种。
第一,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劳务报酬时进行代扣代缴。
这是最常见的方式。自然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的前台申请代开劳务发票。在开票环节,自然人所缴纳的税费往往只是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发票开具后,税务机关会在发票的备注栏上注明,“发票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方进行代扣代缴”。
第二,由自然人在开票环节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在实践中,往往也会遇到一种特殊情况,单位在支付自然人劳务报酬时,会觉得代扣代缴十分的麻烦,不愿意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此时便会要求该自然人在代开发票时一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因此,便会出现了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时,一并在前台申报并且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以上便是两种自然人在申请代开发票环节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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