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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代村民(甲方)签订合同期满后一切设施归乙方,有效吗?
合同,村委会,村民村委会代村民(甲方)签订合同期满后一切设施归乙方,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由于当年丢荒地要交公粮任务,村民为了减轻负担,同意租出几十亩丢荒地给乙方自行开发做成养殖鱼塘,由村委会代签订合同。其中第十一条款,合同期满后一切设施包括固定设施归乙方所有,请问这合同有效吗?村民要不要花钱补尝乙方的固定设施?包括建鱼塘的围基费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大家都讲理,按合同办事,那么就有效!
如果不讲理,村委会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什么法律机构,是沒有法律效率的,可以说无效!
一般签定合同,要到公安局备案,公证处公证,才具有法律效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合同只是甲、乙方,村民也好,村委会也好只代表合同一方,签字盖章既表示对合同条款的认可。合同到期,如双方自愿可以续签,另立一份续签合同,如不续签,那么乙方投资的设施,按合同约定归乙方。不明白的是固定设施为哪些,难道包括鱼塘?个人认为村民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所有设施移除,并恢复土地原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再出资,当然如甲方想继续使用鱼塘,那么可与乙方协商折旧买下乙方的设施,但鱼塘本身不应算作设施,鱼塘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可协商处现理,本人只是普通农民,不是法律工作者,只是个人看法权当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前,土地的经营管理都由村委会直接掌管 ,村委会是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合法的代表,具有村各种事务处理的法人资格,所签订合同条款,如果不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和不符合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合同法原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村委会是村民的基层组织,也是代表村民们的利益。村委会代村民(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是有效的。签订合同期满后,一切设施归乙方的条款也是有效的。但根据提示,村委会是提供荒地给乙方,乙方自主改造渔塘,只能说乙方的移动设施归其所有,不移动设施不能破坏,鱼塘围基费用不用甲方补贴。严格地讲,乙方在用地期满后要将用地恢复原状,但村委会便于鱼塘第二次承包,为村民增加收益,鱼塘就按现状收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朋友的约请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只能阐明我个人的观点:村委会代村民(甲方)签定的合同期满一切设施归乙方有效吗?村委会在签定合同之前有没有开村民大会来研究讨论这个问题呢?或者是村民代表会同意了吗?这是关键,如果村委会根本没有开会讨论这个问题,村民代表也不同意的事情那当然是无效的,假如通过了村民代表研究有少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那另当别论,已经签定了合同在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的情况下只能是顺理成章了,因为少数服从多数村委会也是为了村民的力益不可能全民通过的事只能集中领导的大多数建议办事。利弊就在一瞬之间,谁也没有前后眼合同已经签定只有按照合同办事只要一心为民公正办事就好。这只是我个人的老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村委会:代;村民签合同,那就不合法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效的,合同是平等的。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法,都有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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