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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农民工月工资超过个税起付标准用交税吗?
劳务,报酬,农民工雇佣农民工月工资超过个税起付标准用交税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雇佣农民工月工资超过个税起付标准了,但是都是短期工,有可能一年中干几个月就没活了,这种情况还用交个税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税法里面并没有对行业的性质有所规定,也就是说是否农民工还是其他职业,对纳税来说没有任何的区别,不会因为行业是什么导致税率有所差异,唯一可能影响到的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项目,到底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第一,劳务报酬的预扣个人所得税。
按照题主所说的,如果农民工是临时雇佣,没有签订正式的雇佣合同,那么一般是按劳务报酬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要说明的是,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预征税款计算方式是:
如果收入是在4000元以下:
劳务报酬预扣税额=(收入-800元)*20%
如果收入是在4000元以上:
劳务报酬预扣税额=收入*(1-20%)*20%
因此如果该农民工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很可能就会产生预扣的税额。
第二,年终时的年度综合所得汇算申报。
虽然说预扣个人所得税是只按照20%的税率,但是在年终的时候是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的税率表进行多退少补的。
要注意的是,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所适用的都是综合所得的税率表,但是劳务报酬是打个8折,然后在计入综合所得,而工资薪金是全额计入综合所得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题主所说的农民工,每次收入额在800元以上的,就会在预缴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在年末汇算申报中,是否达到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标准,还要结合该农民工的法定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综合计算。
我是税言家,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您,也欢迎您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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