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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对方不认法院怎么判?
借条,举证责任,法院有借条对方不认法院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有借条对方不认法院怎么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仅有借条,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是“谁主张积极事实,谁承担举证责任”。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出借方对双方之间存在的借贷关系以及款项交付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而借款人则对自己履行还款义务负有举证责任。
如果仅仅提供借条,而没有提供支付凭证的,法院就要根据现金交付金额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还有交易习惯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会结合其它辅助证据,来决定是否认同借条的真实性,并不是说对方不认就算了。至于最后怎么判,只有法官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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