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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提离职比较好?刚过试用期,怎么样的理由会比较好一些,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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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怎么提离职比较好?刚过试用期,怎么样的理由会比较好一些,在线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你目前的处境一定要通过“离职”来解决吗?如果不是急着去另一份工作报到,你是否再思考一下前面的问题?有时候,离职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二、试用期的1~6个月里,为什么直到等到试用期都过了才提离开这个事呢?如果是人际关系等问题,可否等冷静过一段时间,看情况再考虑?
三、如果确实已经考虑好了,至于理由,可以讲“自己慎重考虑后觉得不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且已经有了更好的选择,非常感谢公司及领导这段时间的栽培与认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您应该是刚刚转正希望离职,对吧。
其实这时候直说是最好的,因为你刚刚转正,公司也算是认可你了,如果你离职的原因,现在的公司能帮您搞定,那就皆大欢喜。如果你离职的原因,现在的公司不能帮你搞定,那公司也不会强留你,大家好说好散。
其实很多时候去编太多的理由,不如说实话来得直接,只是实话也需要婉转地说,毕竟职场也是人情世故。
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确实考虑清楚了,想离职就离职,为什么还要想一个比较好的理由呢?
你是怕公司对你的离职申请单,不审批通过?还是怕离职后拿不到工资?会提出这个问题,怎么提离职比较好?在于你对劳动者单方面提出离职有很大的误区。
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因辞职权,只要你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并且办理好交接等离职手续,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同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审批同意。
01
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无因辞职权
很多人认为辞职得通过公司的审批,要不然辞不了,真的如此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赋予了员工任意解除权,或者称为无因辞职权,只要提前三十日书面辞职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并且做好交接手续等,三十日时间一到,就可以离开公司,解除了同公司的劳动合同。
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像企业单方面解除那样有诸多限制,按照法律规定的解除程序就行,更加不需要征得公司同意才能走。
你若想好了想要辞职,不需要任何理由都可以辞职,为什么要想什么样的理由比较好呢?
你或许又想问,到时候公司不给我发工资怎么办?这个问题,你更加不用担心了,公司不支付你工资,那是违法,要受法律制裁,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通过投诉、申请支付令、仲裁等方式维权。
小结: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因辞职权,按照法定解除程序就可以离开公司,因此,并不需要想比较好的辞职理由。
02
这些情形下,你需要想比较好的辞职理由
上面分析过,辞职并不需要想比较好的理由,但是如果你想达到这些目的,就要想一些比较好的辞职理由了:
比如说,你找到了新工作,新公司需要你早点报道,为了能够早点离开原来公司,不受三十日限制,你需要想一些比较好的辞职理由,让原来公司早点放你离开。
又比如说,你不想得罪原来公司的领导、老板,想继续保持同原来公司的联系,拥有这些人脉资源,你需要想一些比较好的辞职理由。
那么哪些是比较好的辞职理由呢?古典老师在得到专栏《超级个体》中提出了跳槽动力图原则,在跳槽动力图中,根据短期核心要素、长期核心要素、职业发展的引力、工作不适的斥力,分成了四个象限。
在跳槽动力图中,第二象限即职业发展的引力、长期核心要素这个象限是非常好的辞职理由,是让人“无法拒绝”的辞职理由,偏客观的,如如企业并购、行业的固有限制、职业的发展路径、政策问题等,偏个人的,如职业发展方向、生育计划、婚后换城市、需要进修等。
这些理由给人的感观是:你离开公司是无可奈何的,你是有上进心的,很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
而第三象限的短期分核心要素、工作不适的斥力的辞职理由,往往带给别人负面的印象。
小结:如果想获得好人缘和人脉,就要想一些比较好的辞职理由,从职业发展的引力、长期核心要素出发,让人“无法拒绝”。
结语
在你考虑好辞职后,就要看你要不要原来的人脉和资源了,不想要的话,想什么辞职理由啊,按照无因辞职权,做好交接工作,三十日时间一到就可以离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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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我是喵姐,在职场打拼20年的资深HR,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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