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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和土地合同冲突么,以哪个为准呢?
土地,承包方,确权土地确权和土地合同冲突么,以哪个为准呢?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请问当初分地时与老人的土地合同不在一起,赡养后和老人户口归在一起,土地确权后也把老人的土地确权在一起了,请问老人去世后是否属于整户销亡把老人土地收回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土地确权和土地合同是否有冲突?
一、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规则(修正)》第二条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本规则所称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包括抵押权、承租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
士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
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二、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三、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写,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提醒:如果您要承包农村土地,一定要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详细的列明有关事项,避免出现麻烦。
四、土地确权和土地合同
1,承包地的村民有权将自己的承包地再行转租或转包、转让,这是《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法流转方式,但村委会是发包人,已经有明确规定村委会不能成为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所以,村委会从村民手里转租土地的合同有可能被认定无效;这合同无效时,自然新的承包人与村委会签的转租合同也无效。
2,村委会与原承包人签的转租合同;期限只能与原承包人的承包期限一致,即使村委会和原承包人的转租合同有效时,超过期限的部分也无效。
3,你不是【买】土地,只能是转租或转包。不建议【买】土地,但如果当地村民这样做的很多,也可以试试,法不责众,如果涉及农民太多,会有适当放松的。
4、农村土地确权;是对原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对已经合法进行承包的农户确认土地使用权后发给使用权证书,当然与农民利益有关。
5,承包承包合同最长30年;如果是直接从原承包人而不是从村委会转包;转包合同有效,但转包的期限必须在原承包人的承包期限内,也就是说,如果转包时他已经实际使用了5年,那么你们的转包合同只能签25年,超过部分无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合同是建立在土地确权基础上的,老人去世,土地确权村委会要收回,如果家里增加人口,可以变更确权,如果没有,村委会就收回土地,重新安排有资质而没有土地的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国的物权立法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为一种用益物权,这种用益物权是通过土地承包合同的方式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签定承包合同,这种物权是通过承包合同而加以确定的。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首先应当确定一种合同关系,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这样才有可能形成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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