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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写了三年,用了一年不租了房东让付剩余两年房租合理吗?
房东,合同,两年租房合同写了三年,用了一年不租了房东让付剩余两年房租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做生意租房合同写了三年,做了一年生意亏损不想租了,房东让付剩余两年房租有道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承租方只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可,租房合同自动解除,房东提出要求支付剩余两年的租金是不合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合同办事,既然你签了合同,就表示你同意合同中的条款。合同里不会写有如果你提前退租,得把剩余房租全补上吧。
一般是提前退租,你押金房东是不退的。这样更符合实际情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东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因为你作为租客提前二年解约,这个就是违约行为,既然你已经违约了,你作为租客当然就必须要承担违约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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