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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会议需要有记录吗?
董事会,会议记录,会议董事会的会议需要有记录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召开董事会,需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也应签字确认,如未保留相关记录,可能存在不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对股东正常行使知情权造成困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需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 董事会会议记录结构
(1) 前部
在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前部中,通常应明确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的董事、未出席的董事、会议议题,同时应明确列席会议的人员。
(2) 中部
正文部分一般应按照所议议题的先后顺序记录。对于每一议题应分别记录会议情况。首先,应以审议相关议题作为标题;其次应明确发言人以及会议审议的基本情况。对于会议过程中各董事发言的要点应合并为董事会会议的要点。
(3) 尾部
在会议记录的尾部,应当明确董事的签署。对于缺席董事可以不列名,而对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写明董事姓名及受托人的姓名,并将委托书与该会议记录一并存档。
2、董事会会议记录的用语
在制作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应始终体现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环节。同时明确公司的三级管理体制,总经理为董事会领导下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机构。
根据不同的意见类型,试就关键用语分述如下:
(1)决定性意见
对于决定性意见,一般应采用“同意”、“批准”、“决定”等字眼。对于决定性事项,一旦董事会会议通过该事项,应作成相应的董事会决议,以便公司经营层予以执行。
(2)指导性意见
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提出指导的,一般应采用“要求”、“责成”的字样。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而言,董事会为公司总经理的领导者,因此,有权要求总经理采取相应措施或实施某些行为。实践中,有相当多的会议记录,对于董事会会议提出的指导性意见采用“建议”的字眼。我们认为,董事会建议总经理采取某种行为的提法是不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层次性规定的。
(3)其他意见
董事会会议如果对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工作表示满意,采用精神方面的嘉奖的,则应采用“肯定”、“满意”等字眼。如果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工作不甚满意,要求其进一步加强的,则应对公司总经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如采用“会议要求公司总经理继续加强……”的字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董事会会议召开
1、会议召开
(1)每年度至少应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
(2)应在会议召开时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3)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及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4)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5)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对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以及通知时限进行另行规定。
2、会议记录
召开董事会时,参加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进行签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需要有记录,要有完整的真实记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需要有记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公司章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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