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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回迁房的性质就是小产权房吗?
商品房,产权,土地深圳回迁房的性质就是小产权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深圳回迁房的性质就是小产权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国家是不予认可的,不合法。
回迁房是指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
如果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应当是商品房。如果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并且有宅基地证,证明也是个人财产,所以就是我们常说的都市村庄的-拆迁安置房。
另外,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目前,从国家层面来说,正在给与都市村庄的拆迁安置房办理网签备案,假以时日,在补足土地出让金的同时,一定会办理相关房产证件。
所以,回迁房和小产权房是有区别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产权的概念是个泊来品,早期深圳本地一般叫农民房和集资房,这些房的土地一部分原本地村民的建房用地,大部分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政府卖出的地,建房后以大约相当于商品房四分之一的价格出售,签合同为集资建房合同。
这些房的土地使用证,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是没有太大问题,比商品房的区别在于商品房是政府以土地出让金方式拍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后面又交了各种税费。
这些集资房建得差不多了,后期的主力变成了村委为主体,在集体土地上盖了出售,从农民个体建房发展到村集体建房。
深圳的回迁户比较多,回迁房很少,原村民的房产土地征收后会补房补钱,政府出售土地开发后变成了正规的商品房小区,回迁户是混居在小区里的,自然房子也就是商品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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