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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表示,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对此你怎么看?
人贩子,贩子,对人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表示,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建议百分百赞同并且支持,人贩子罪恶深重,对被害家庭的成员来说一生痛苦,夜不能眠。严厉打击人贩子,终生追责,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保护更多的家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起人贩子,他对人们的伤害不比毒贩差。一般被拐家庭的痛苦承受的时间长,有的幸福家庭,因为孩子被拐,弄得家破人亡,有的人没有亲身经历,就不一定体会到。所以对人贩子应该终身追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万个赞同!世界上不管是大陆法系还是海洋法系,都存在一个追溯期的概念。本质上是法律成熟与否的标志之一。但具体到这个特定问题,我们不妨来讨论一下。
说到犯罪分子所做的各种违反法律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影响是长久的,甚至是终身的。整个家庭都会长期笼罩在痛苦中,那么为什么不可以让犯罪分子也长期笼罩在恐惧中呢?
人贩子的犯罪对象是未成年的儿童,人贩子的行为会彻底改变这个儿童的一生,这样的犯罪所带来的后果是巨大的,不可逆的。会给全社会带来巨大负面影响,降低居民群众的安全感。这样的犯罪是会动到社会的根本,可谓是罪大恶极。
既然人贩子的行为如此恶劣,那法律也应该做出调整,给予无情的打击,让人贩子终身生活在恐惧之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人贩子终身追责我不同意,我认为人贩子应该被枪决。人贩子不管贩卖儿童还是妇女,都给家庭造成相当大的伤害,一般的人家都很难承受。人贩子抓一个枪毙一个,抓两个枪毙一双,抓几个枪毙几个。这才是全国人民的心愿。你说对不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终身追责成本太大,不建议执行。对于重刑事犯罪或影响恶劣的要重罚,罚的让它无人敢做恶!另外只对人贩子只要建立新生儿DNA数据库就可以防范人贩子。一经发现买方罚金,卖方没收全部财产,终身监禁劳作,不得减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贩卖人口屡禁不止,甚至越来越猖獗,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应该对人贩子实施最严厉的惩罚,使之成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特别是拐卖儿童这种伤害是永远无法弥补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应是终生追责,而是终生监禁,剥夺其一切权利,终老一生,在狱中度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久以前看过一个记者与人贩子的对话,大致是这样子的:
“你为什么要贩卖儿童?”
“钱来得快又比较简单。”
“你不知道是犯罪吗?”
“不就是一个小孩吗?他们可以再生呗!”
“你的作案手法?”
“哄得听的就骗,太机灵的就抢,不听话的就打晕带走,大人不留神就下手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我拐不走的孩子。”
“拐卖过程中你是否曾杀害儿童? ”
(沉默了一会,点头)“那娃哭声太大,差点把人招来,和我一伙的怕事,就把娃丢河里了。这是他干的,不是我!”
这种毫无波澜的对话是不是让你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对于这些人贩子来说,买卖一个儿童就像在集市上买一只鸡那么平常,一瞬间的平淡无奇。而对丢失孩子的家庭来说,孩子丢失的那一刻,可能就是家庭破损的开始以及一生的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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