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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前法院判决还5千元钱,现在能按银行贷款的结息方式结息吗?
利息,判决,滞纳金23年前法院判决还5千元钱,现在能按银行贷款的结息方式结息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3年前法院判决还5千元钱,现在能按银行贷款的结息方式结息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高兴回答你所提出的问题:
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发生在23年前法院作出的关于给付5000元钱的一个判决书,如何计算利息的问题。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计算利息的问题,首先是看原判决书是否有约定利息,约定利息的计算是按判决书中所确定的起止时间进行计算,如果双方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原告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主张利息没有,如果主张了利息,法院在判决书中一定有判项及绘付利息,并有起止时间段。其次,就是法律规定的惩罚性措施,未按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通常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利息的计算方式司法解释为日万分之1.75元计算。也就是从判决书生效后到履行完毕这个期间,除判决书中所判正常给付利息外,还要按照每天日万分之1.75元给付因迟延支付的加倍利息。以上方式是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计算利息的执行方法,如果是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是物的交付,应当支付应迟延交付的滞纳金,滞纳金的多少以交付物所造成的损失计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当时判决书有没有对利息做出判决。如果没有,你不需要支付利息,只不过可能会存在逾期履行滞纳金的问题。根据规定,滞纳金的标准为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与对方协商,只要双方同意,法院是不会干涉的,之后到法院和解即可。
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你只能按照法定应该支付的利息支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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