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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25年被辞退能补贴多少钱?
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25年被辞退能补贴多少钱?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爸爸在上海单位工作25年,今年单位因为环保问题准备弱小规模,和我爸爸商量辞退合同。请问按照劳动法规定怎样才能拿到最大赔偿,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我是不是雨季,感谢平台让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在回答问题之前,首先我赞赏当事双方对处理这个事情的方式。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履行难以继续下去,当事双方都应该采取正确的方式,坐下来,平心静气的协商,合法合理合规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解决办法。我想,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放在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十四种情形之首,说明协商解决劳动合同履行中产生的问题是受法律鼓励的。
再回到题主的情况。
一.25年工作时长,基本可以确定题主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因“环保问题需缩小规模”,目前正在与题主协商辞退的有关事项。
三.题主求助如何在协商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充分理由,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达到最大化。
让我们先看有关法律是怎么说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包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主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经营生产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它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上述14项,其中2,3,4,5,6,7项,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辞退)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其余情形则要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企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能以上述8——14种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不知道题主是否符合这种情形)
补偿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最高按三倍数额支付不超过十二个月。
上述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上述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在内的货币性收入。
再让我们来“沙盘推算”一下。
第一种情况:题主与单位就上述标准达成一致:
(1)如题主的月工资为6000元,上海市上年社平月工资是7200元,则题主的应得经济补偿金为:
6000元*25=150000元
(2)如题主的月工资为22000元,超过了上海市上年社平月工资7200元的三倍,则按三倍额计算支付最高十二个月,则题主的应得补偿金为:
7200*3*12=259200元
第二种情况:单位没有与题主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且无其它正当理由但执意辞退题主,这就构成了劳动合同法中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当按照上述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种情况:单位与题主就补偿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最后取消辞退意向。但单位认为题主“狮子大开口”,所以给题主安排其它岗位,然后用各种“合理”措施手段逼题主就范。(这种情况也不是说没有可能)
综上,笔者建议:
(1)题主可预先计算一下各个方案的补偿金数额,做到在协商中心中有底。
(2)能够协商一致尽量争取,以25个月工资补偿额为底线。走法律程序毕竟是无奈之举,但时间精力的成本较大。
以上是我的回答和建议,希望能帮助到题主。感谢您的阅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你要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你爸的情况,单位在合同期内辞退你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第八十七天的情形,是可以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我们常说的2N赔偿。分2种情形,具体算法如下:
第一种情形:你爸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上海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赔偿年薪不受限制,按你爸工作25年计算,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为:2N=2*25=50个月的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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