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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三年的工厂没签过劳动合同怎么离职?
劳动合同,劳动者,用人单位干了三年的工厂没签过劳动合同怎么离职?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工厂里干了三年没签过劳动合同,工厂还押着两个月工资没发,现在不想干了需要提前跟老板说么,说了后几天可以走,期间老板要是以质量找麻烦怎么办,老板曾说过不想干的工资年后才给结,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荣幸能回答您的问题,下面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用提前说,可以随时提出离职,老板如果扯淡,可以去劳动局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申请11个月的工资赔偿,你没签合同,肯定也没有社保,再申请补交社保,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样下来,维权的收获,等于你干一年半的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平台让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想你问题的意思是在工厂干了三年,但没签过劳动合同,现在准备不想干了,怎样在离职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吧?
说老实话,看到你这个问题,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惊讶,很惊讶!在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十二年之久的今天,居然还有这样的工厂,没给在厂里工作三年之久的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应该也没给交社保吧?好,那么咱们就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略。(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综上,你可以以单位不签合同不缴社保为由向厂方提出辞职,并提出以下要求:
1.第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应给付11个月工资。
2.三年未缴社保,应给予补缴。不能补缴的,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相关部门对此的滞纳金,罚款等由厂方全额负责)
3.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工作时长一年补一个月,三年共三个月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给付欠发的二个月工资。
如果厂方对此予以拒绝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
温馨提示:
1.去劳动部门申诉时请准备好工资条(或工资卡),上岗证(工牌),食堂用餐的饭卡,考勤记录(可手机拍照)等一切可以证明你在该厂上班的证据,越充分越好。
2.你这种情况属于因用人单位违法而辞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约束。
3.要相信劳动监察部门,查究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他们的应尽职责。
小结:个别用人单位为一己之私节省用工成本,或不签劳动合同,或不缴社会保险,拒不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劳动者在遇到这种无良雇主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规定你要提前一个月跟企业说明,递交离职报告,做好交接工作。老板不能克扣你的工资,你也不用当心质量问题扣你钱,因为本身老板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规。按照劳动法,老板还要给你交社保医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没和你签劳动合同,就已经违法了。
但你已经超过三年没签劳动合同了,这种情况下,其实已经默认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想要辞职的话,最优的选择当然是提前30天说辞职,等时间到了就能走。
但可能会碰到领导不批准的情况?其实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自身本来就是理亏的,如果你将事情闹大,对谁都不好看。
保险期间,提前一个月用邮件的形式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公司吧,保留回执,这么一来你等同于是行使了自己的辞职权利,即便公司之后要向你索赔,也没有任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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