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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给办理社保手手续怎么办?
劳动者,社会保险,社保单位没给办理社保手手续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单位没给办理社保手手续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简单啊,要求用工单位补缴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用工单位应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劳动者办理社保,这是用工单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未办理的就是严重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鉴于此,劳动者可以与用工单位协商,要求用工单位补缴社保,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举报,由社保部门查处,同时可向当地税务部门举报,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此外,劳动者也可以据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补缴社保的同时,还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链接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已认证专业人士为您解答一下。
员工入职缴社保是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具有强制性,单位如果不依法缴纳的话则是违法行为。
如果单位一直未缴纳,但是您又觉得这份工作不错,可以保存好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一些上班的材料证据等。
离职时可向劳动仲裁部门、人社部门举报。
毫无疑问,您比胜诉,单位将根据处罚决定为您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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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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