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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去公证的情况下遗嘱如何立才有效?
遗嘱,见证人,形式不能去公证的情况下遗嘱如何立才有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35.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36.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42.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每日讲法观点】遗嘱的形式多种多样,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公证遗嘱等等,每种类型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没有处分他人的财产,那就是有效的。
遗嘱如何才能生效?
遗嘱是要式行为,切不可随意表述,应当符合法律的要求,否则很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最终违反了遗嘱人的生前遗愿。
遗嘱类型主要有五种,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除了公证遗嘱是由公证机关办理,效力最高以外,别的遗嘱很可能无效。
代书遗嘱一般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有其中一个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录音遗嘱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
口头遗嘱,在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口头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哪种遗嘱效果最好?
在每日讲法看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由于公证机关的公证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会直接采纳公证遗嘱作为证据。
而其他类型的遗嘱,比如说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等,都需要质证,进入法庭以后,法庭都要对遗嘱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提交遗嘱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法庭会对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是否真实等,认真审查。
总结
遗嘱不去公证,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属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没有处分到他人的财产,那就可以有效,只不过公证遗嘱,不用审查,一般直接采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遗书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书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遗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行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以下五种遗嘱形式,即: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第六编第三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中,除延续了上述五种遗嘱形式外,还增加或更新了遗嘱法定形式,并且对遗嘱的形式要求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包括:
自书遗嘱:(与此前没有修改)
代书遗嘱:(条文表述稍有修改)
打印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条文表述稍有修改)
公证遗嘱:(与此前没有修改)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原《继承法》规定的“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这一原则,在《民法典》中已经删除。也就是说,如遗嘱人留有数份内容相互抵触的有效遗嘱时,无论该遗嘱是何种形式,均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共同遗嘱:近年来,老年夫妇共同订立“共同遗嘱”的情况非常普遍,由于其不是法定的遗嘱形式之一,因此发生纠纷的情况也很多。目前,共同遗嘱的效力已经得到法院判例的认可,且写入了各地法院的相关意见。
例如:《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十九条规定,“19.共同遗嘱能否认定有效?在世一方能否单方撤销、变更共同遗嘱?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的应为有效。当事人仅以遗嘱内容为一方书写,不符合代书遗嘱相关形式要件为由请求认定遗嘱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先死亡的,在世一方有权撤销、变更遗嘱中涉及其财产部分的内容;但该共同遗嘱中存在不可分割的共同意思表示,上述撤销、变更遗嘱行为违背该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遗嘱被认定无效的原因
遗嘱纠纷频发,很多遗嘱无法被法院采信,或者即便遗嘱被认定为有效,但部分内容仍被认定为无效,究竟为何?
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开裁判文书以及本律师亲历案件中的焦点问题,将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原因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遗嘱人不具备订立遗嘱的能力,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人受到欺诈、胁迫所立遗嘱,非其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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