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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试工期,以及试工期没有工资?
试用期,工资,劳动合同怎么看待试工期,以及试工期没有工资?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5
对于公司来讲,个人对公司的贡献比正式人员要低的多,但也为公司创造了价值,公司应该给予释放的生活补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明确一下,试工期这个概念现在已经没有了,现在都是法定的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长短确定,最长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薪资不低于转正后的80%。
对于您提出的无薪的试工期,我认为是不合法的,尤其没有薪资,肯定是不合适的,建议找工作时认真考察一下,不要进坑,毕竟工作也是大事,入职前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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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试用期不发工资的,百分之百属于无良单位,果断拒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明确企业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所谓的试工期,其实是企业在变相的模糊试用期的概念,这种做法多存在一些私营作坊;
其次,所谓的试工期间无薪,也是变相降低企业成本的做法,也属于违法行为;
建议择业尽量不要选择此类企业,试想,在试用期期间都有类似违法的规定,后续入职后亦可能存在克扣薪资,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按时发放薪水的情况出现,对于劳动者自身的权益是没有保障的,有的人说,可以选择劳动诉讼,当然,这是可以取回自己应有的报酬及权益的,但是需额外耗费的时间及精力,是不划算的。
如果一定要选择的话,务必留存好相关的证据(工牌,入职记录等),因为虽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的,视为已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主张应得得薪水及企业未签署书面合同的赔偿金。
如下为试用期的约定,可以参考一下: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工厂应该很少了,尤其是饭店,理发店等试工期长 当初我刚初中退学跟表哥去学做家具,天天实习期,到做饭买菜还是我,累活脏活都给我干,我还不敢有半点怨言,唉,委屈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说的试用期,应该叫试用期,是企业和个人正式双向选择的过程,这个过程,企业会观察你,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能够适应岗位和企业的文化;对于你个人,同样是观察企业或者岗位是否符合自我要求,满足预期效果。
但是你说的,试用期没有工资,这个是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供劳动,企业必须要支付劳动报酬,企业的规模大小,或者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差异,会造成试用期待遇上的差异,这个是可以理解,但是实发工资不能低于生活保障线,这个也是有规定。
如果企业不发工资,你可以劳动仲裁的,劳动局会支持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试工期,说白了就是试工,对于公司来说并不是忽悠,降低那么点人力成本让你免费工作,恰好是为了双方的认识了解择优选择的过程,招聘的人怎么样面试笔试不能真正意义上判断,公司怎么样,应聘人只有进入公司工作后才可以体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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