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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不同的两个城市交社保,其中一个单位发现后可以停缴吗?
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个人在不同的两个城市交社保,其中一个单位发现后可以停缴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个人在不同的两个城市交社保,其中一个单位发现后可以停缴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个人在不同的两个城市交社保,其中一个单位发现后可以停交吗?
你好,我是爱唱歌的欢欢!很高兴能回答你这个问题
那么我就用视频的形式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老曹在线,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
一、你可以交两份,但是你只可以拥有一份的权利,因为社保就是这么规定的
二、即使单位不发现,你多交一份也是拿不到两份的钱,只可以退回你个人缴费部分,但是单位的财务可不是吃素的,所以说多交无益。
希望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已认证专业人士给您解答一下。
首先,根据您说的情况,肯定是不同省份的两个城市,因为社保数据库跨省不联网,省内数据库共享,是不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的。
其次,交社保是要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你在哪个城市有劳动关系,就该在哪个城市交。
最后,停交的那个城市可以退费,把重复时间段的退掉,不然以后可不可能合并到一起,因为同一个身份证号最后退休时只能有一段记录的社保。
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单位才不会管你嘞,只是两边交浪费啊。将来社保全国通查也是一个趋势,而且将来退休前两个社保只能按照一个来领养老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个人是不可以在两个地区同时缴纳社保的。
社保只可以办理一个账户,换了工作地区的社保是可以办理社保转移的。《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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