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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未到到期限,能否起诉担保人?
债权人,债务,担保人担保未到到期限,能否起诉担保人?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保证期间开始起算,如果约定的是一般保证,根据上述规定,债权人不能单独起诉保证人,须同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
2. 连带保证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单独起诉担保人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该规定,如果约定的是连带保证,债权人有权在保证期间内单独起诉保证人/债务人,也可以同时起诉。
三、保证期间内未起诉的后果
根据前述《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特定对象起诉的后果如下:
(1)一般保证下,如果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起诉,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最好是对债务人和保证人同时起诉)
(2)连带保证下,如果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对保证人提起诉讼,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总结如下图所示:
如有任何疑问,可继续留言或私信讨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主债务没有到期,不能起诉。担保应该在担保期限内起诉,否则过了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过了时间,就担保人不承担法律义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从总体上说担保可以分为两类即人保和物保,人保是指保证,又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物保是指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原则上物保中的担保人以其担保物的价值为限,对主债承担清偿责任;人保的保证人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主债承担清偿责任。但是人保中的一般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要首先起诉债务人,在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时,才可以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清偿债务。
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可见,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应当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或者2年内起诉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和物保的债权人均应当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保证人和抵押人、质押人以及留置人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好像不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到期,怎么能起诉人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行,人家担保的是期限内还款,否则属于违约,既然人家没有违约凭啥起诉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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