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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未到到期限,能否起诉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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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担保未到到期限,能否起诉担保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担保未到期限,能不能起诉担保人有两种情况:
对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起诉;
对一般担保人,不能起诉,只能起诉债务人。
担保是为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担保,也就是说,债权人对债务人履行债务不放心,于是要求第三人(担保人)对债务的偿还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担保是有期限的。担保期限,是指主债务到期之后一定期限,对此三方可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法定期限为主债务到期之后六个月,即六个月内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债权人可以在担保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即起诉。
如果过了担保期限,债权人只能起诉债务人,不能起诉担保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免除。但在担保期限内,能否起诉担保人呢?这要分两种情况:
对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担保期限内,既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只起诉担保人)。起诉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由两人捆绑式偿还债务。过了担保期限,只能起诉债务人了。
对于一般责任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也不能起诉担保人,但可以起诉债务人。对债务人起诉后,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可以执行担保人财产。担保人偿还后,可以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代为偿还的债务。如果债权人在担保期限内不起诉债务人,债务人的担保责任免除。
总之,对未到担保期限的,可以分两种情况分别对待。但只要在担保期限内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连带责任保证)或债务人(一般保证),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不能免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应该是:设定担保的合同,主合同(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未满,能否起诉担保人。答案是否定的,即,只有当主合同期限届满,债务未受清偿,债权人方可依据相关规定起诉担保人。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现以保证担保方式为例进行说明。
保证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例外),即所谓先诉抗辩权。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可以就保证期间进行约定。
一、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债务未到期,不能起诉连带担保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我是北京律师、注册会计师,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在担保关系中有两个期限:一是主债务履行期限;二是保证期间。就你的问题分别回答如下(以担保人提供的是保证担保为前提):
一、主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债权人无权起诉担保人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从属于主合同,在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未届满之前,不可能满足上述规定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条件。因此,此时债权人无权起诉担保人。
二、保证期间未届满,债权人有权起诉担保人
1. 一般保证情形下,债权人须同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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