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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骗我贷款,这笔钱被他拿去做传销了,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夫妻,贷款老公骗我贷款,这笔钱被他拿去做传销了,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结婚第二天,就被老公以做生意为名骗我去信用社为他贷款!但是这笔钱我没见过一分钱,婚后一礼拜才知道!他拿去南京做传销了!请问这笔钱我有义务为他还吗?他一直在骗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丛法律上讲,只要到民政部门申领了结婚证就事实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管你结婚多长时间或者是他欺骗,只要申领了结婚证,你们就是法律上的事实婚姻,在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债务,都是夫妻共有债务。所以当在这样情况时,你是有义务帮助还债的…
个人观点只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领结婚证那天起你们俩就是夫妻关系了,你所说的货款,因为是你向银行借的,你俩不管是谁用了, 到时候都要你有偿还,他骗你也好,是你正当让他使用,都得你偿还,还不上,到时坐牢的就是你,不可能他去坐牢,那你只有上公安部门举报,让公安部门查询,谁的罪谁当,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他积极检举揭发传销人头目,追回你的钱财,这样你的损失还小点, 追不回来,如果你跟他结婚登记以前借的货款,那就是你个人偿还,银行可不管谁骗了你给谁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属于的,毕竟以你的身份贷款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婚后夫妻任何一方,出面借贷资金,就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承担还贷的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属于共同债务,因为没有离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离婚就属于共同财产,有共同还款的义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丈夫以“骗”的名义让你为其去信用社贷款,首先不说他“骗”你的行为。单单就你而言,你作为成年人,一个可以负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要明白关于这笔贷款,签了字,你是肯定要负责任的。况且该贷款,还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你也是知情人,所以该金融借款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因此,该笔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以下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看你是否符合情况(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实,且证据应符合“三性”)。
一、夫妻某一方的婚前债务。且该债务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1)夫妻某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
(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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