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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只写一方姓名和写夫妻双方姓名有没有区别?
夫妻,双方,不动产房产证只写一方姓名和写夫妻双方姓名有没有区别?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买的房产归购买人一方;婚后买的房产归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对房产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房产权利人一方可以赠予对方或放弃共同财产房产权利而全部归对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区别,需要签字时写一方名字的一个人就行,写双方名字的必须两人都到场签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法律上讲,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登记夫妻双方或一方名字,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要看有没有婚前财产证明,没有证明都一样,一人一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目前关于产权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主要有4种做法,不同的方案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恋爱中的男女应当对此有清晰的认识,然后再根据自己家庭和对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以免仓促决定后,家庭、恋人反目,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都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两个人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1: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
2: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3: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4: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期处理房产时应经过双方同意才行。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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