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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公司出现问题,那么占股比为0的法人有什么责任?
法定代表人,公司,被执行人如果一个公司出现问题,那么占股比为0的法人有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一个公司出现问题,那么占股比为0的法人有什么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存在本质上的差异。你说的持股为0的法人实际上是法定代表人,公司才是法人,持股为0的自然人是法人的代表人,公司注册时登记在册,并对外公开,一定意义上讲,对外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能随便找个人来当就行,必须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来担任。
首先,公司是法人,从法律意义是"人",可以通过决议等形式做出意思表示,而公司法人无法自己去实施具体行为,但可以授权员工等代表自己去实施行为。在无明确授权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就要代表公司去实施这些行为,产生必要的法律效果。
其次,如果公司出现问题,法定代表人一般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法定代表人只是挂名,没有参与日常管理,这个情况责任最小。若公司涉及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要证明自己不知情,没有参与,也没有什么过错,并积极配合即可。若涉及财产类案件执行之类的,可能会被拉进严重失信名单,进而影响可能的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
如果法定代表人实际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出问题了,那就要根据法定代表人在实际经营管理上的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可能就是进入税务黑名单和失信名单等。
最后,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比较常见的就公司原来的股东和负责人等欠债跑路了,转让不了公司,变更不了法定代表人,也注销不了。然后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得法定代表人自己掏钱来解决这些问题。所以一般情况下谨慎做公司法定代表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第一责任人,公司但凡有些什么问题,相关部门(如工商、税务、公安、海关等)或合作伙伴、债权人通常总是首先找法定代表人。
当然,具体什么责任,还要看公司到底遇到了什么问题。是经济纠纷呢,还是违法犯罪的问题?
另外,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是挂名,真正掌握公司的另有实际控制人,那么法定代表人有可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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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问题之前,我们先澄清两个概念。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一个组织。2、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由自然人担任。
从您提出的问题推测,题干中的“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一般与是否持股没有直接关系。下文,我们将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供您参考:
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只能由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法定代表人未按公司法规定履行催收义务的,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3、公司法定代表人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应对公司和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再任职风险
1、《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了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可能为法定代表人),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进一步明确了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几种情形,有此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五)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六)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法定代表人被罚款、限制出境、限制消费的风险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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