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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扬青与罗志祥分手后,能分罗志祥的房子吗?
房子,财产,关系周扬青与罗志祥分手后,能分罗志祥的房子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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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能分到房子,遇到渣男最好的止损方式是马上离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情侣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应该属于共同共有财产。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对这些财产每个共有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区分。其次,对于情侣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来说,在分手的时候应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1、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在购房时,如果情侣之间有协议的,当然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2、没有协议的,发生纠纷时,应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情侣双方对共有房屋的分割的范围、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都可通过协商决定。3、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法院会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双方的份额。针对情侣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分手时候的划分,人民法院会根据购房时候的出资比例、还贷情况综合考虑,也会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他们好像没有结婚吧。应该分不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法律上,他们不是夫妻,不受婚姻法约束。他们也不是生意合作伙伴,房产不是共同的财产。在道德上,他们是感情破裂,并非财产纠纷,没房产什么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知道台湾那边法律约束如何,他们只是情侣或是同居关系吧。而且应该还没达到被迫认定夫妻关系。不应该是“分”,如果有我觉得也应该是个人良心赔偿而已也不是我们能说了算的。
所以说女人应该更加好的保护自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罗志祥和周扬青事件在网上沸沸扬扬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网传罗志祥豪掷2.7亿买房,现在他们分手,周扬青能分罗买的房子吗?
既然是罗志祥购买的房屋,且二人仅仅是情侣关系,显然是不能分配房屋的。
因为二人的情侣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且情侣交往关系为二人你情我愿的情感付出问题。不应该牵扯进财产问题的。当然,买房的整个过程可能有其他情况,法律问题,都应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你想问的可能是,在恋爱过程中,我们该怎么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其实在我看来,恋爱关系,最最重要的是交往过程中幸福的情感体验,双方美好相处的时光,都是在过程中获得的珍宝。
在整个恋爱过程中,双方拥有的美好回忆,快乐时光都是无比珍贵的。每一件事,即使他的结果不是那么的美好,我们也不应该否认了它所有的过程。如果真的在恋爱过程中,就去算计自己的财产权益之类的问题,那想必过程也不会太过美好。
如果非要说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别人,不在未来的某一天,经受过往经历的折磨,就算是最好的保护了。
一场失败的情感关系,没有赢家~仅此而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不能吧,毕竟没有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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