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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村子集体卖出去的宅基地还能收回吗?
宅基地,土地,房屋30年前村子集体卖出去的宅基地还能收回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为成年人坚决批评你这种思想,买卖自由,在成交的时候双方已经默默签下契约,各取所需,等30年后地增值了又想方设法要回,这种是小人的做法。如果过去就过去了,不用悔恨当初,当初只是各取所需罢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不能买卖。像你说的这是30年前的事了,应该有比较复杂的原因在里面,是非对错难以判断。
但根据现在的情况,现在大部分农村都已进行了房地一体化登记,即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这属于政府组织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登记后国家承认其不动产物权。而根据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只有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规划或因旧城旧村改造等,经依法批准后才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
即,收回须经法定程序,须有法定事由,且须对地上建筑物合理补偿。
仅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能再收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主要是30年前卖给非农业户口的宅基地能不能收回,本人俩口子都是农村教师,2005年花一万和我们村卖了一份宅基地并建了房(本人原来就是这个村的农业户口)现在退休啦在村子里住。后来分配的老师人家不在村里卖房啦,因为政策不允许,所以他们从来的那一天起,都没想着怎么好好教学,而是打算着怎么调到县城去,想一想农村教师都到县城去,县城放得下吗?农村的孩子还有人教吗?到底在农村一辈子的教师的宅基地能不能保留。为鼓励优秀教师坚持在农村任教,能不能破格允许他们在农村卖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30年前集体卖出去的宅基地还能收回来吗?这就看你们当时怎么做的合同怎么签的?如果签的是永久卖出去,那你就收不回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集体土地一般交易的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这个要看当时的合同。对于村民个人出让的最多只能30年,但是出让给本村村民的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到期后承包者有优先承包的权利,到时也会再次续包时一般会直接划给承包者。承包给外人的到期后可以由村部收回,也可以再次承包给他人,要另外签合同的。一般最高不超30年。村集体土地未分配给农户的一般村里签订合同,应该合同上也是有使用期限的,不可能是无限期的。如果出卖的是宅基地性质,国家有规定,城镇人口不允许购买宅基地,所以这本就不受法律保护,是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一般上面已有房子的不会回收,但不允许重建或翻建维修,直至住房自然倒塌后土地由集体收回。对于本村村民,如果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应该收回,选择一处,另一处不允许再修缮,可以转给本村其它需要的村民,满足分户的可以分户。对于外地农村户口的购买的,可以迁居一个成年人户口进来,要不也是不允许修缮的。不过很多这种情况村里都是看关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本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是没有年限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特殊情况也许可以收回,但大部分都谈不上收回了,因为时间久远,人是物非,况且农村普通认可实际占用即为拥有真正的使用权,政府一般也是这个态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愿意去理那些久远的陈年旧事,道不清,一团乱麻,如果集体土地卖给外村人是非法的,对于本村人也只能是转让使用权,不存在买卖,有真凭实据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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