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否对中国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有强制性?
义务教育,强制性,适龄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否对中国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有强制性?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题目可能被人误导混淆了【教育】与【义务教育】的概念了。就如混淆【笔】与【毛笔】概念一样,笔不一定是毛发制成,但毛笔当然是毛发制成的。
1、《教育法》是1995年制订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旨在“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的是“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2、教育法无强制性,义务教育法具强制性。
一般而言,法律上的【应当】已是必须的意思,蛤义务教育法的条款中,直接用了【必须】这字眼,并且用了【所有】【凡】等字眼把该领域内的事项作了完全归纳。杜绝例外及歧义。
其条款: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确实,法不禁止即可为。但全国人大制订的法律,不可能有那么多漏洞或歧义的。
那些混淆教育与义务教育概念,狡辩外国教育是优质教育而中国教育是劣质教育,以及中国法律只明文禁止女德班私塾班,而不明文禁止出国读小学的人,好好补脑,查一下什么叫三段论,什么叫归纳法、枚举法、排除法。法律的“凡”及“必须”还不够明确吗?是用来摆设的吗?这都不算明文禁止而有歧义或例外事项?看看外国教育是否符合义务教育法第三条规定,看看义务教育法第四条是以“国籍”为标准还是以“境内”为标准】
中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基厅〔2019〕2号)第四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上述通知【不得以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够明确了吧?还要狡辩法不禁止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国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有强制性是合理,不过这条规定是对儿童的家人及相关部门的官员说话的。
但是教育强制的范围内容太多了,不利于了教育的健康发展。
俗语说,吃人饮头洗烂,样样要听话照做,好不好不要问个佬(我的意思)。
教育基本上是几十年绑定不变,只是增加了电器化,学生书包增加增重了“练习册”,减少了老师粉笔字抄题于黑板。
改革开放初期及之前是学生想读不得读,现在很多是得读不想读。学校学生已经感觉厌倦了。高强度长时间的无用无味学习使学生怕使学生厌倦。
教育必须要改变教育视角,由从读的角度转变为从写的角度教学,主教学生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所说!
读,留时间学生自习自由读!
课堂教学要少讲多练。练才能学到知识技能!会说话会写文章会做工作才是能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ʕΘ▲Θʔ 是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义务”就是不给报酬,必须完成的任务。
“义务教育”:就是国家有办学校的义务,家庭有让所有适龄儿童必须参加的义务!
上一篇:女人精神的临时感情寄托,是爱着对方吗,还是感情方面太敏感?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