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如果开发商的房子跟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
样板房,开发商,房子如果开发商的房子跟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举个例子吧,最近闹得风风火火的无锡某楼盘学区问题,开发商是否签订了一定是某某学区的承诺书呢,如果没有,那各位“心痛”的业主也只能为维权事宜头痛无比,做出一些打砸楼盘的事情,却拿不出直接有力的维权证据。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然后,我们就观众老爷们比较关心的对待和处理的方式提供一些建议吧,希望能帮到努力维权的各位业主,能让各位业主理性维权成功。
一、维权一定要有原因和目的,不仅要合法还要合情合理,不要房子一降价了就去大闹售楼处,每一件商品都有价格涨跌的时候,房价短期的波动并不影响它的使用价值,希望各位买房了的观众老爷理性对待这个房价涨跌的问题。扯远了,维权呢一定要有原因,这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收到的房子户型面积不对,房子的质量问题,房子的物业问题以及房子的学区问题等等开发商销售时所承诺但交房时与承诺不符合的地方,只要有文件可查,有证据可查就可以发起维权。维权的目的呢,大部分是希望得到经济补偿,小部分是希望退房,但一般交房时都买房两年了,房价也涨了不少,是否退房需要斟酌考虑清楚。
二、维权一定要理性,维权的方式一定要合法,不要跑到开发商售楼处打砸,这样说不定会有理变没理,最后还涉及违法。最好的方式是通过法院上诉进行处理,只要你有证据,不愁打不赢官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样板房是样板房。怎么可能一样?房子框架结构是一样的。你想要装修一个样。那是不可能的。你自己也说了样板房。那只提供参考。知道了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这个要看是那方面不一样,因为板房不等同交流标准,板房是根据房子户型1:1装修出来给客户参观的,带了家具的房子样品,如果您足够细心,会看到很多家具贴着非交楼标准,意思即是,交楼没有的。只要不是朝向户型方位不一样都是属于正常的。如果有很大的出入,那就建议您去找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个人见解,仅供参考,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子与当时的样板房不一致,
那就得看开发商是带装修在售还是毛坯交房的情况了。如果是带装修的新房与交房不一样那就可以通过先沟通,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般来说,如果是去售楼处买房的话,那么就是买新房了,而新房大多数都是期房,期房就是还是在建的房子。当你去到销售中心选房的时候,销售一般是先带你到沙盘介绍楼盘的大概情况,然后就带你去样板房参观。
一般来说,样板房都是装修得非常精致的,非常具有诱惑力的,因此有不少人在看完样板房之后,被吸引了就与销售人员商议购房事宜。因为房子还是在建的,所以你在买房的时候,是不能实际的看到你所购买的房子质量与设计的,都是通过参考样板房的。
但问题是,开发商将房子交付给购房者时,有不少购房者却发现了这个问题:交付的房子与当初看的样板房不一致。其实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售楼行为对自己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开发商设有样板房,签署的合同应说明交付房子质量、设备、装修是否与样板房一致,未做说明则按照一致。”
也就是说,购房者你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与开发商进行相关的约定。如果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签合同时未说明房子质量、设备、装修是否与样板房一致,交房却不一致,或说有说明一致,但也交房不一致的,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购房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据。
如何正确看样板房呢?
首先,小编需要在这里明确一点,那就是,楼盘样板房只是看上去精致。因此,在参观样板房时,必须保持冷静,多方观察,并咨询有关专业人士,此外,参观样板房只能作为参考,不要以为你看到的样板房什么样,将来你买到手的房子就什么样,期望值太高,往往会很失望。
当然了,小编始终觉得,如果想要真正的看到样板房的“真面目”,那么最好还是去看已经竣工现房中的样板房,或者是未加修饰的毛坯房。这样可以使人的目光聚焦在房屋户型、面积、朝向等大问题上,免得被人为的装修效果所左右。
在市场上,由于期房比现房的价格便宜,因此有不少购房者都是购买期房的,购买期房自然免不了参考一下样板房,但是大家一定要学会正确看样板房,不然就极有可能会被其美丽的外表被编了,此外,如果交付的房子与样板房不一致,那么你就得赶紧提供证据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不一致的,按合同违约处理。
上一篇:2020年上半年春季幼儿园开学,要不要送宝宝去上学呢?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