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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处决人犯为什么都在秋后呢?秋后问斩,为何不春夏冬后问斩?
秋后,秋冬,天意古代处决人犯为什么都在秋后呢?秋后问斩,为何不春夏冬后问斩?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秋后问斩”一词常在古装剧中经常出现,是对触犯法律的一种死刑判决。要弄清楚为什么是在秋后处决犯人,首先就得了解古代社会文化。
古代,由于科学技术相对落后,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无法理解,尤其是生老病死、天灾人祸等,古人认为是受神灵控制,进而出现迷信等不科学的认知和信念。
据《礼记•月令》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大意是:凉风来了,白露下了,蝉也停止了鸣叫,老鹰开始抓鸟祭天了。而这些,恰恰是秋天的景象,老鹰抓鸟意味着杀戮的开始……这便是秋后问斩之意的最早起源!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倡导者----西汉大儒董仲舒,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等迷信口号,主张人类社会的行为要符合天意,大致意思为:春夏乃万物孕育季节,秋天乃收获季节,冬天则万物蛰伏。只有秋冬才适合杀戮!因此人类不能违背上天的旨意,否则必遭报应。此后,秋后问斩被正式纳入刑律制度,一直延续数千年!
另外,这里的秋后是指秋分,不是指立秋,两者不是一回事。
古代问斩前,通常要把生前欠债还掉,不能因为要死了,就赖账。当然,这只是民间不成文的约定,就是教育人们要恪守信用!通常秋天收获了才有力量还债,由此衍生出“秋后算账”。如今的“秋后算账”语义也不同往日了,咱就不再唠叨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古代判决书中经常出现“秋后问斩\"一词,既然是秋后问斩,对应现在的时间应该是秋天后、冬天前,也就是11月前后,那么,为何选择这时处决死刑犯呢?我想应该有以下二个原因。
第一,和中国的气候特征有关。我国地处北半球中纬度地区,四季分明,尤其是中国北方地区,春季万物复苏、花红柳绿;夏季绿树成荫、郁郁葱葱;秋季落叶纷飞、秋风瑟瑟;冬季万物萧条、天寒地冻。古人认为春、夏季万物处于复苏和生长的季节,此时杀人有悖天理,而秋、冬季节万物萧条,这时杀人顺应天时。这个带有迷信色彩的理由和我国北方的气候特征是对应的。
第二,和古代中国的经济结构有关。古代中国社会是农业社会,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在北方,秋后农民大多忙完了农活,开始进入农闲状态。斩杀犯人的日期选择在\"秋后\",有利于地方官员动员、组织农民观看行刑过程。这样既不会对农业生产产生太大的影响,又能起到教育、警示更多民众的作用。
感谢阅读,欢迎点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春夏省狱减刑,秋冬断狱行刑”的秋冬行刑制度,始于西汉武帝时期,它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适时行刑理论,《周礼•秋官》载:“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刑杀”,刑杀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顺天而为,不能逆天而行。
众所周知,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国家,农业生产在整个国家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农业丰收与否直接关系着国家稳定与否。在古代,由于科技落后,人们往往习惯将自然现象与社会活动相联系,根据自然现象来进行相应的社会活动,对于这点,在农业生产活动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先秦时期,古人会将一年中的十二个月份分为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并把每个季节都配以金木水火土五行,春为木德,夏为火德,夏秋之间为土德,秋为金德,冬为水德。古人认为,每个不同的季节,所要做的事情一定要符合各个季节的德性,比如春夏两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因此一定要做一些与勃勃生机有关的事情,这样才能使事情顺利的进行,正所谓“凡举大事,毋逆大数,必须其时”。
在当时,在行刑一事上,古人就非常重视它与四季之间的关系,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他们才会选择在秋冬季执行死刑,而不是春夏季。首先,自古中国的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农业生产活动,春夏两季正是农忙时节,如若在此时行刑,不但会丧失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更会极大的损害农业生产活动,正如汉代司徒鲁恭所说:“因为盛夏征召农人,拘对考验,连滞无已,……逮捕一人,罪延十数。上逆时气,下伤农桑”,对于古人而言,在春夏季去缉捕,或处死罪犯,这是上违天意,下伤农业,实在是得不偿失。
其次,春夏是万物生长的时节,是生机勃发,适宜万物成长的季节,因此在古人看来,春夏最应该做的就是休养生息,而不是去摧毁生计。所以,若朝廷在此时执行死刑,这显然是与自然秩序相悖的,是“逆天而行”的,是会导致世间的秩序出现混乱,继而产生大灾害的。正所谓“与天同者大治,与天异者大乱”,在古人看来,只有顺应天命,才能万事大吉,因此对于死刑这种有伤天和的事情,自然不能选在春夏这样万物复苏的季节。
由此,为了不违抗天意,如《左传》所言:“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恤民不倦。赏以春夏,刑以秋冬”,古代王朝是严格遵循着春夏两季大赦,秋冬行刑的规矩。而之所以选择在秋冬两季执行刑罚:首先秋季对应五行中的“金”,金的本性冰冷,象征着阴寒。其次秋冬季是一年四季中生命力最低的时期,万物沉寂之时,象征着肃杀,所谓“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是故,古人认为秋冬是最适合行刑的季节,既不违背天意,又不误农时,可谓是一举两得。
据《礼记•月令》所载,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行刑的时间主要集中在孟秋、仲秋、季秋三月,这三月各为农历的七、八、 九月,是为秋季行刑中的三个阶段。七月,是一年之中开始刑杀的时间,此时司法官员不能任何的懈怠,要认真复核死刑案件,避免出现冤假错案;八月,是可以大兴杀戮的时间,但司法官员不能滥杀、错杀,要慎杀;九月是杀戮扫尾的时间,司马官员要严格检查,看是否由漏杀的本该被处死的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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