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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关于公积金那些事你了解多少?
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关于公积金那些事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买房关于公积金那些事你了解多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积金买房
公积金买房,指的是利用公积金进行买房的行为。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公积金买房;二是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公积金购房是指利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来进行购房。
公积金买房
介绍
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项注意
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贷款换房
公积金买房相关配图
从多家中介和个贷机构了解到,2013实际操作中,公积金贷款对二套房的认定,大都只是“认房”。只要购房人名下房产卖掉,再次用公积金贷款时将比照首套房政策执行。如果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即便将房产卖掉,名下无房,但之前只要有贷款记录,仍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个贷机构“伟嘉安捷”相关人士认为,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如从严实施,北京公积金交易量将大幅回落,政策会伤及近30%的刚性需求改善型群体。根据“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购房人如使用公积金贷款要先满足第一套房不超29.4平米才可以,同时二套房首付为60%,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10%。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如果公积金贷款政策从严实施,将影响10%左右购房者。2013,公积金贷款占北京市场成交量的40%左右。卖小房换大房这部分购房者,其中部分将被认定为二套房,有些甚至将失去贷款资格。
张大伟表示,“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过紧,不利于自住需求。“对于调控政策来说,对刚需应有所保护,特别是改善性需求,公积金政策的从严不仅影响这部分需求改善,也将影响二手房市场的房源供应。”
相关利率
从2012年7月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4.2%下调至4%,下调0.20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7%下调至4.5%,下调0.20个百分点。
提醒:2012年7月6日(含7月6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2012年7月6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相关政策
网上陆续出现公积金贷款出台新政的微博,称几家中介被约到公积金中心得到通知,并传达给员工。北京公积金贷款将严格“认房又认贷”,各区县执行时间不同。[2]
据了解,“认房”是贷款中看名下有几套住房,来认定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认贷”则是看申请贷款者是否有过住房贷款的记录,认定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或更多。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北京公积金政策2013并未调整,仍然按照原有政策执行,“北京公积金贷款一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查房又查贷,没有出台新的规定。”
按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用公积金贷款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2013年12月,国管公积金中心通知,自2014年元旦起,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国管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这一政策实施将让部分改善型购房人受到影响。目前北京市公积金政策没有变化。[3]
办事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公积金买房相关配图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4]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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