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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专业学法律的鲍毓明,李星星怎样才能取得胜利呢?
法律,证据,公安部面对专业学法律的鲍毓明,李星星怎样才能取得胜利呢?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面对专业学法律的鲍毓明,李星星怎样才能取得胜利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我们应该相信法律,不管谁对谁错。公安部、最高检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烟台进行督导调查,我想很快会有结论。
不管鲍毓明学过什么法律,只要他做了伤天害理的事,他都逃不过法律对他的严惩。
我们相信法律,能还受害者一个公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 @专业说大事 答友邀请!
面对专业学法律的鲍毓明,李星星怎样才能取得胜利呢?
关于鲍毓明性侵“养女”李星星事件,2019年10月9日,芝罘区公安分局决定再次立案,至今却仍无下文。一名有过20多年办案经验的一线老刑警分析说,这种案件取证起来相当困难,几乎就是孤证:“我们办理过相似的案子,养父、继父甚至是亲生父亲性侵自己的女儿、继女、养女,但性侵环境都是一对一的情况,取证确实困难”!他继续介绍道,相关案件中,确实有体液、殴打痕迹的实物证据,但取证还要有被告人的供词陈述,如果男方一口咬定对方是自愿的,就会导致案件陷入困境,“这种性侵案一般发生在居所内,是私密的一对一情况”,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关键是提供有力证据!
2050年4月13日,鲍毓明涉嫌性侵养女李星星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4月11日,烟台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我局已组成工作专班,并商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前期芝罘公安分局侦办的案件事实及公众关注的相关问题正在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际上,最高检和公安部派出联合督导组督导办理此案,真正发挥的作用实在有限,大家不要寄予过高期待,督导组也只是监督烟台警方办案法律程序的履行公正合法,案情要真正的水落石出,还需要铁证如山!
就目前的有关证据来说,实质上对李星星是非常不利的,多方证据指向显示:李星星就是在胡闹!一方面,李星星提供不出鲍毓明性侵她的实实在在有力证据,足以证明鲍毓明在违背女性意志前提下,性侵了她的真凭实据;另一方面,鲍毓明却能够不断拿出有力的证言、证词、甚至录音等,来证明他和李星星之间就是情人关系,包括两人之间调情的细节都能展露无疑,如此下去,如何给鲍毓明定罪呢?再者说了,两人又不存在法律关系上确定的养父女关系,男未婚女未嫁,两人之间又确实存在暧昧和肉体关系,不能因为两人年龄相差30岁就给人家定罪吧!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都知道鲍毓明绝对不是什么好鸟,就是以阴谋诡计占有了李星星,可是没有证据啊!我们国家是一个特别讲究法治的社会,法庭上最讲究的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没有铁证如山,即便我们恨鲍毓明恨得牙根痒痒,也是无可奈何他的;而这个“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李星星又特别不争气,疯疯癫癫不说了,还出尔反尔,说话颠三倒四的,基本没有一点正行,不过,这也很符合她这个年龄阶段的性格特征!官司已经惊动最高检和公安部了,人民日报也给予了足够重视,接下来还是要好好想想,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自己手里有哪些最有力证据,提供出来,证实鲍毓明确实有罪,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那才大快人心!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面对专业学法律的鲍毓明,李星星要取得官司的最终胜利,就必须拿出最有力的证据,在铁证如山面前,哪怕鲍毓明再怎么精通中美两国法律,也得乖乖地认罪伏法,接受法律的严惩不贷,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女方不满14周岁,不管是否愿意,发生关系都是构成犯罪的,如果女方已经满了14周岁,并且是自愿的,那就是不构成刑事犯罪,具体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四十一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鲍某人的行为因李某自愿,虽不构成犯罪,但也涉行政违法行为及其他侵犯人身权的民事侵权行为,同样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但如非李某自愿的情况下,该行为就另当别论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受害人“ 李星星”(化名)能否获得胜利?关键还在于事实真相以及有足够的犯罪证据。
近日,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已经派出了联合调查组,相信在高层司法部门的关注下,最终事实真相将水落石出。
近日根据女孩“李星星“的自述,她和“养父”鲍毓明一起生活,几年来遭到多次性侵,第一次被性侵时刚满14周岁。现任上市公司的高管鲍某,在回应此事时称对方“纯属谎言,完全是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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