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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工地上包我的活,说的是干完算账,但是他活没干完不干了,这个应该怎么算?
合同,干了,工资有人在工地上包我的活,说的是干完算账,但是他活没干完不干了,这个应该怎么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干完的话按已经完成的百分之七十结账,他不愿意没办法,除非他找人替他干也行啊,前提是必须保证全部完成才能百分之百的结账,不然就按照这个方式来算账,就当是违约也说的过去,不要跟我说民工是下苦的多么不容易,是人都要遵守契约精神,不然都乱套了,地地道道做事,地地道道的做人比什么都重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简单的说,无论合同怎么约定,那个是你和包工头的事,工人工资你是必须要付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结清,不然烦死你,到处说你的不是对你也不好,马上结清!万一下次能帮上你呢?钱不结。账要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没有成包合同,如有合同按合同办,如无合同可以不付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合同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已完工工程量付款,并扣除你的损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凡事都有原因,不干了不是谁一个人的事情,为什么不干了?难道同你没有一点关系吗?许多人为的原因让当初的承若无法实现以及工地的好多原因才选择了停工,还是自己找个原因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你合同怎么写的,我也是工地上的,一般我们干了一半不干了,就是按点工钱算,,还有就是按工程量折价来算,反正价格低,干一半找人接手最麻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好办,不给付承包款,换个人承包,反正就是出钱,有啥担心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个人建议提供大家供参考,2020年-5月-1日起国务院规定了……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若无法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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