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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农村,在城市买房了,农村房屋倒塌后不让再建了,该怎么办?
宅基地,你的,户口户口在农村,在城市买房了,农村房屋倒塌后不让再建了,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发生这种情况,基本可以认定: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了,题主已经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房子一直没人使用、居住,房子倒塌了。这时候,相当于房子这个属于个人的财产没了,而宅基地给谁占用,并不取决于最初的住户,而是由村集体决定的。所以,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了。
至于题主提到的“该怎么办”,只有一条路径:重新申请。在满足集体土地管理要求、集体还有可分配的宅基地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争取到的——只是可能,不存在必然,即便同村户口也一样。
宅基地分配,谁说了算?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采取的是分配制度,能享受分配的,只能是同村集体户口成员,任何外户人无权使用。除非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了、留下了可以继续居住的老宅子,那么外户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子,同时临时占用宅基地,直到房屋无法居住。
所有权归属,意味着给谁、不给谁,都是集体说了算,不取决于个人。加上目前农村宅基地也属于稀缺资源,村集体肯定不会专门为使用权人保留着。
明确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即便村集体不让再重建了,也是合理合法的。
以上所讲的意思,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能否重新申请宅基地?
首先,这与题主是否在外买了房子无关。
题主并未提及个人的实际情况,这里仅仅就相关申请条件做一个提示:
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3.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
4.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5.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6.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
7.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是否符合上述条件,题主可自行对照判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你的户口在农村,应该是有重建的权利的,但是村委会不让在建首先你需要了解一下什么原因,了解下相关的政策,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相信会有一个合理的说法的,希望你的问题早日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我是角胡大叔,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户口在农村,虽然在城里买房了,但是并没有把户口迁到城里。意味着还是农村人口,在村里是有宅基地的,老宅倒塌之后可以在原来的宅基地上推倒重建的,因为这是村集体分给你这一户的,你户口没迁出去,这一块宅基地就是你的。村里没理由不给重建呀!除非是你老宅在倒塌前已经向村里申请了一块新的宅基地建了一栋新房。你的老宅倒塌后你就没有宅基地重建了,在老宅原址上也不行。还有一点可能就是你原来的老宅宅基地面积超过了现在规定的最大面积。
大叔老家好像是每一户分到的宅基地最大120平米,回农村建房还有补贴。在划分的宅基地面积范围内建房,政府有相应的补贴。如果是你农村除了倒塌的老宅没有建其他的房子的,户口也是在农村的,可以向村委说明情况,申请在老宅原址上推倒重建,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的。除非村委会估计为难你。
在村里申请或说明之后都无果,自己可以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如果自己没有任何违规或者不合法的,可以向当地土地部门申诉并寻求帮助。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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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您的邀请,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1、农村居民在城市买房的,还可以在农村建房。
2、农村居民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用地作为宅基地,并建造住宅,这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任何人或单位均不能剥夺。法律规定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并没有规定只能拥有一处房产,因此,农村居民在城市买房的,不影响其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以已在城市买房为由不予批准农民宅基地,不批准农村居民建房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农民可以维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户口没有牵走理论上宅基地还在啊,为啥不让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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