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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租户不交租金、不搬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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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疫情期间租户不交租金、不搬走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我帮你回答一下你的问题,首先呢1.你的租客是你要知道你的租客是否还考虑继续在这里住2.你的租客之前是否有延期缴纳租金的案例,3你的租客租了多长时间,关系和人品怎么样,租客现在还考虑住只是目前有限制条件无法缴纳租金还是可以宽松谅解的,给一个合理的时间期限,双方协商一下,最后实在不行房东可以按照租赁合同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疫情是个非常时期,租人家的房子,没有理由不交房租呀,请问你为什么不交房租?不交可以,请你搬出人家,如果遇见这种情况,租房子不给房租,还不想搬走,那很简单的事情,那就不好意思了,报警让警察帮你请出你的家门,但愿互相理解,再说了,人家的房子为了租金,你没有理由不给钱,还继续租啊!那你就是个无赖,只有找警察叔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吧!
是商业还是住宅,租户是经营还是居住
不交租金的原因要搞清楚
商户:疫情影响不能开张或生意不好是客观存在,但不应成为不交租的理由。
居住:了解具体原因,是因为疫情隔离暂时资金紧张还是以疫情为借口拖延。
建议房东问清租客下一步的打算,如果想继续覆行合同,只是暂时困难,等疫情好转或近期宽裕能补交租金的话,应酌情给予延期或减免。毕竟应该还有押金吧。
如果租客不搬走不交租,有关张或不继续居住打算,想耍赖且态度恶劣的话,须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特殊时期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疫情让全国人民始料不及,给许多行业带来巨大损失。在举国"战"疫阶段,出租方应大度体谅,承租方须守约坦荡!互相理解,互相支撑,相信会有更好的结果和局面。
和谐友爱,同舟共济!诚实守信,共渡难关!
谢谢邀请!
欢迎关注,探讨交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特殊情况还是不要做的太绝吧 毕竟都不容易 疫情谁也不想发生 也不求你给人家免租 至少给别人一个缓冲期吧 等他出去工作了 自然会把你的租金补上 大家都理解理解吧 就当给社会做贡献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本次疫情爆发以来,各级政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迅速做出回应
针对人群密集的营业场所发布停业禁令,部分商户由此受到营业损失。如果从事该行业的经营场地是租赁场地,针对该部分损失,经营者能否以不可抗力为免责事由,主张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予以解除?如果经营者不解除合同,是否可以选择不支付当期租金或减少当期租金?
一、疫情的的爆发应属于不可抗力
本次大范围爆发的疫情,作为一种突发性的异常事件,不仅当事人不能预见,即便是具有医学知识的专家也无法预见。从其爆发至今,尽管有许多病人经过治疗病愈出院,但医学界还没有确定确切有效的治疗方法。因此,这次疫情应被认定为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存在, 其性质属于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但实务中,对不可抗力的认定亦不能一概而论,应当从严把握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的认定标准。即:肺炎疫情作为一种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 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以前,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以前发生肺炎疫情,或者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疫情,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二、不可抗力的举证责任
《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该条规定了债务人的不可抗力通知义务和证据的提供义务。通知对方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事件(不是通报有关情况和理由) 并提供证据,是债务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该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建议经营者或者承租人收集、固定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己方已经履行告知义务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备维护合法权益之需。
三、认定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后的法律后果
由于租赁合同的目的是承租人通过租赁场地进行营业,如果因疫情的爆发政府采取行政措施使得营业被禁止,则意味着合同目的已经落空,应当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不解除合同,则意味着他愿意承担风险,其不支付当期租金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因为这样将使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完全由出租人承担,造成不公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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